2025.08.29

楊岳平副主任受Asia FinTech Alliance邀請,主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創新處胡則華處長與證券暨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黃仲豪組長之專題演講

本中心楊岳平副主任受Asia FinTech Aliance邀請,於2025年3月25日主持「Regulatory Perspectives on FinTech Innovation in Taiwan」線上研討會。

 

 

楊岳平副主任擔任本次論壇主持與引言,本次論壇並邀請金管會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處長胡則華介紹台灣金融科技的發展策略與進展,分析台灣的金融科技政策支持與產業機遇。此外也邀請金管會證券暨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組長黃仲豪分享台灣虛擬資產監管的實務經驗,以及最新監管動態發展。最後的綜合 Q&A 提供與會者與專家面對面討論的機會,深化交流成果。

 

本次線上研討會聚焦於台灣金融科技的發展策略、虛擬資產監管實務以及監管與市場創新間的平衡,提供國際產業界及政策制定者進一步了解台灣金融科技監理發展與虛擬資產監管的策略方向,並建立產官學合作的平台與網絡。

 

2025.08.29

陳肇鴻副主任受邀參與Asian Corporate Law Forum 2025研討會

2025 年 3 月,亞洲公司法與公司治理領域深具代表性的國際論壇——Asian Corporate Law Forum 2025(ACLF),於泰國朱拉隆功大學法學院舉行。2025年的ACLF係由新加坡管理大學的Dan W. Puchniak教授主辦,並與歐洲公司治理研究院(European Corporate Governance Institute)合作。本屆論壇以「公司治理與亞洲企業永續發展」為核心議題,邀請來自新加坡、日本、印度、中國、澳洲、韓國、香港、印尼及台灣等各地的知名學者及監理官員參與。

 

 


CIEL 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 受邀於會中發表演講,主題為 Weaponizing Financial Firms as Surrogate Regulators,探討政府如何透過金融機構發揮間接監管效果。除了主題演講外,陳教授亦擔任其他場次的與談人,與不同國家的學者進行深度對話,進一步展現台灣學術界在國際研討場合的專業與影響力。

 

本次研討會相關資訊可參考:  https://ccla.smu.edu.sg/aclf

2025.08.29

楊岳平副主任受邀出席「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主辦之「AI治理與國家安全」國際專家座談學術研討會主持議程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於2025年3月4日舉辦「AI治理與國家安全國際學術座談會」,匯聚國際智庫、政府、產業及學界代表,探討AI治理趨勢、政策挑戰及跨國合作策略,助力台灣在全球科技競爭中保持領先。本中心楊岳平副主任亦受邀出席座談會,分享對於AI治理與跨國法律合作之策略。

 


本次座談會邀請數位發展部葉寧次長進行專題演講,此外並邀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哈德遜研究所、耶魯大學傑克森全球事務學院之代表與談。楊副主任主持第二場圓桌討論,聚焦「AI治理與國家安全(II):跨國法律協同與合作策略」,與美國與我國代表共同探討AI監理的不同模式,以及其背後涉及的國家安全考量。

 

本次座談會相關資訊與報導可參考:https://intlailaw.org/article_d.php?lang=tw&tb=3&id=2612

2025.09.02

曾宛如主任與陳肇鴻副主任於「Cryptocurrencies in National Laws」專書中發表「Cryptocurrencies in National Laws – Taiwan」之研究

本中心主任曾宛如教授與副主任陳肇鴻教授,近期於國際學術出版社 Brill 出版的專書《Cryptocurrencies in National Laws》中,共同發表章節〈Cryptocurrencies in National Laws – Taiwan〉。該章節從臺灣法律的角度,全面梳理虛擬資產在現行法制下的定位問題,探討其究竟應被視為民法上的「物」或「權利」,以及是否能作為財產進行買賣,抑或僅是技術上的數位編碼。

 

文章進一步指出,在立法尚未完全跟上科技發展的情況下,司法實務與行政監理必須在不確定性中作出調適與回應。作者結合私法與公法的交錯脈絡,提出對於虛擬資產財產性質的分析,並討論市場交易中所衍生的法律風險與規範挑戰。該章節不僅呈現臺灣在虛擬資產監理與私法定位上的特殊經驗,也放置於國際比較法的視野之下,提供對於加密資產規範的跨國參考。

 

本研究相關發表資訊可參考:https://brill.com/edcollchap/book/9789004722507/BP000032.xml

2025.08.29

楊岳平副主任接受「台灣銀行家」雜誌專訪分享對中央銀行數位貨幣之觀點

隨著全球央行積極研究「央行數位貨幣」(CBDC),台灣也展開對「數位新臺幣」的深入討論。CIEL 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接受「台灣銀行家」雜誌專訪,深入剖析CBDC的推動將對台灣法律與政策帶來哪些影響,以後潛在的挑戰和監管措施。

 

 

楊副主任首先指出,CBDC的推動,不只是單純的科技升級,也是一場深刻的法律與政策再造工程。在目前主流的雙層架構CBDC下,央行、商業銀行以及CBDC持有大眾之間的角色關係需要重新定位,此外也需要回應若干衍生的監理問題,特別是在個資保護、監管架構與法律授權三大面向,都需要進行法規調適。

 

楊副主任並特別針對隱私個資保護此一CBDC最大的爭議提出觀點。CBDC倘若設計為具有匿名性,會與洗錢防制(AML)相衝突。緩解CBDC隱私疑慮的重點,在於利用雙層架構的特性,規劃CBDC的中介代理機構(例如銀行或支付機構)是否向央行回傳交易資料,使央行可持有總體CBDC交易數據,倘若回傳資料,就比較容易引發監控疑慮;反之若不回傳資料,則可能減少備援機制而增加系統風險。

 

楊副主任也指出,在雙層架構下,CBDC中介代理機構如何被定位以及受監管、責任如何歸屬,皆是推行CBDC前必須釐清的關鍵。此外例如央行能否在特定情境下撤銷或凍結不法交易,也會需要專門立法來支持。最後,楊副主任另外補充指出CBDC的跨境支付與國際監管合作亦是未來挑戰。

 

台灣銀行家相關報導可參考:https://service.tabf.org.tw/FBS/SinglePage/625337

2025.08.28

楊岳平副主任出席PwC Taiwan「解讀虛擬資產新趨勢」研討會 與談虛擬資產監管趨勢

PwC Taiwan於2025年2月25日舉辦「解讀虛擬資產新趨勢:創新應用與挑戰」研討會,聚焦虛擬資產的最新發展、創新應用及監管議題。與會專家包括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吳偉臺、KryptoGO執行長歐曜瑋、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裕勳律師、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吳尚燉與胡友貞等,分別從金融、法律、財務及產業觀察等多角度分享虛擬資產的機會與挑戰,並探討如何在法規與創新之間取得平衡,以促進市場穩定與健康發展。

 

 

本中心楊岳平副主任亦受邀出席研討會,分享對於虛擬資產新趨勢之看法。楊副主任介紹我國現行之虛擬資產服務商登記制的基本規範內容,並針對即將公告之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內容分享其規範重點,以及其相較於登記制的突破之處。

 

本次研討會相關報導可參考:https://www.pwc.tw/zh/news/press-release/press-20250226-1.html

2025.09.02

楊岳平副主任出席金管會「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座談會 說明立法背景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於 2025 年 2 月 13 日受邀出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舉辦之「研商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座談會」,並以金管會委託研究團隊代表的身分,協助說明立法背景及草案研擬過程。

 

金管會於 2024 年 1 月委託研究團隊探討制定虛擬資產管理專法的可行性,並持續與研究團隊溝通,參考外國法制經驗,兼顧我國產業發展實況,完成《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

 

座談會中,金管會首先簡要說明我國虛擬資產監理之發展脈絡與國際趨勢,再就草案重點與各界交換意見,討論議題包括穩定幣發行、業者監管(新增虛擬資產服務種類、許可制度、資本額、營業保證金及人員資格條件等)等。

 

本次座談會相關新聞稿可參考: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502130003&dtable=News

2025.08.28

楊岳平副主任受邀至早稻田大學法學院主辦之《Transnational Program》講授「FinTech’s Challenges to Financial Regulation」

於2025年2月4日至7日,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受邀出席早稻田大學法學院主辦之Transnational Program,並以「FinTech’s Challenges to Financial Regulation: An Accountability Perspective」,替出席Transnational Program的學員講授課程。

 

 

Transnational Program為早稻田大學法學院長年固定舉辦的短期跨國性課程,2025年以金融科技為主題,由早稻田大學法學院古谷修一研究所長與小出篤教授主辦,邀請臺灣國立臺灣大學、韓國首爾大學、英國倫敦大學皇后學院、德國漢堡博銳斯大學與日本早稻田大學師生共同參與課程,針對金融科技議題進行授課與學生分組報告。

 

 

 

於課程中,楊副主任提出金融科技的出現,包括網路的跨境特性、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特性、人工智慧的去人力特性等,稀釋與重構了金融監管傳統仰賴的「監管中介對象」(Regulatory Intermediary),導致傳統問責制度面臨挑戰。楊副主任並且提出金融監管機構可考慮的監管策略調整方向,包括直接納管金融科技業者、透過傳統金融機構間接監管金融科技業者,以及與其他主管機關進行非金融監管以外的技術監管。

 

2025.09.02

楊岳平副主任於《司法數位化與接近正義》專書發表〈智慧合約爭端解決中的群眾智慧〉之研究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於《司法數位化與接近正義》專書發表論文,題為〈智慧合約爭端解決中的群眾智慧──群眾委外式爭端解決機制是否為仲裁?〉。

 

本研究聚焦於「智慧合約爭端解決機制」(Smart Contract Dispute Resolution, SCDR),特別是「群眾外包式爭端解決」(Crowdsourced Dispute Resolution, CDR)的運作模式。該機制透過群眾參與與區塊鏈技術結合,試圖以去中心化方式快速處理智慧合約所引發的爭端。

 

楊副主任於本研究中指出此類機制雖展現高度創新性,但在法律定位上仍有專業性、程序正當性、執行力等爭議。於進一步比較傳統仲裁與 SCDR 的異同,以及反思「仲裁」制度應有的基本元素後,楊副主任認為現行SCDR在法律上能否被視為仲裁,仍有待商榷,並且指出SCDR如欲構成仲裁制度可加強的程序面向。

 

本研究相關發表資訊可參考:https://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7543

2025.08.28

陳肇鴻副主任於《臺灣財經法學論叢》中,發表「論公司的法令遵行制度及董事會之治理責任」之研究

本中心副主任陳肇鴻教授於《臺灣財經法學論叢》發表論文,以〈論公司的法令遵行制度及董事會之治理責任〉為題。

 

 

本研究由公司治理的角度切入,說明如何建立制度化的預防與監督機制使經營階層與全體員工都能落實遵行法令,已成為當代企業責任的重要課題。我國現行制度主要針對公開發行公司,透過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維持、內外部稽核與審計、公開資訊揭露,以及董事會與經理人的法律責任,形成多重防線共同作用,旨在強化企業的合規文化,降低違法風險。

 

陳副主任亦於文章中提醒,雖然制度設計完善,但實務運作上仍存在疑慮。例如,內部控制聲明書形式化、缺乏實質資訊,往往難以讓投資人或社會大眾掌握企業合規的真實狀況;董事責任雖有嚇阻效果,但是否足以促使其積極履行監督義務,仍待觀察。此外,經理人在制度中的角色與責任是否明確、足夠,也值得持續檢討。最後,制度若僅停留在文件層次,恐怕難以真正發揮保障作用。此外除了公開發行公司之外,我國還有數十萬家非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其營運同樣涉及公共安全與社會大眾利益。

 

陳副主任最後總結,法令遵行是企業治理的基石,也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最基本要求。未來,除了持續檢討現行制度的有效性,也應正視非公開發行公司的合規品質,避免制度流於形式。

 

本研究可於以下連結下載:https://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53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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