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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為亞洲首見的校級跨領域企業法制研究中心,中文名稱為「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英文名稱為「Center for Innovative Enterprise Law」,簡稱「CIEL」,取法文中「天空」或「蒼穹」之意,期許本中心提升法學研究的水平,將法學相關研究成果推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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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沙龍|第二、三場次精彩回顧
第二場次以「新興支付工具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為主題,由本中心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 主持,邀請財金公司林國良董事長、國泰世華銀行陳冠學數位長,以及奧丁丁集團王俊凱創辦人共同與談,從金融基礎設施、銀行實務與新創經驗等多元視角,探討支付創新所帶來的制度挑戰與發展想像。

王俊凱創辦人分享其參與穩定幣跨境實務的經驗,指出穩定幣在提升跨境匯款效率與即時性上具備明顯優勢,但仍須克服法遵流程、洗錢防制、跨鏈清算與法幣兌換等關鍵問題。林國良董事長則從金融基礎設施角度指出,支付工具的演進本質上是持續數位化的過程,穩定幣在結算速度與效率上的潛力,已成為既有體系必須正視的趨勢。陳冠學數位長由銀行視角觀察,強調客戶最在意的是服務是否即時、穩定且不中斷,特別是在企業與跨境金融場景中,區塊鏈與穩定幣雖具效率優勢,但仍需在風險控管與法遵框架下審慎推進。

第三場次以「人工智慧金融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為題,由本中心執行長 黃種甲老師 主持,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施宜君副處長、資策會王自雄主任,以及滙豐銀行羅詩敏副總經理共同與談,從產業應用、監理政策與制度設計等層面,深入探討 AI 於金融領域的實際應用與潛在風險。

在討論中,羅詩敏副總首先指出,目前金融業導入 AI 仍以機器學習為主,廣泛應用於內部流程優化、客服與理財機器人,以及洗錢防制與打詐等場景,但模型的可解釋性與持續驗證仍不可或缺。施宜君副處長則說明,AI 亦已應用於信用分析、核保理賠與投資管理,但生成式 AI 因涉及幻覺、錯誤與個資風險,現階段多限於員工輔助用途,主管機關亦採取指引先行、風險導向的監理方式。王自雄主任指出,金融機構高度仰賴第三方供應商進行 AI 開發,可能衍生集中度與單點故障風險,未來在制度設計上,仍須兼顧委外管理與金融機構自身的營運韌性。

第二、三場次討論圓滿落幕,分別聚焦支付創新與人工智慧兩大金融科技關鍵議題,充分展現產官學界對基礎設施、監理彈性與風險治理的多元觀點。CIEL將在彙整各方先進所提出的寶貴建議後,持續精進與研究,以期待於未來對法制的發展提供具體貢獻。
2025.12.17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沙龍|第一場次精彩回顧
2025年12月15日,CIEL舉辦「2025 企業法制創新沙龍」,就現實世界資產(RWA)、跨境支付、穩定幣及AI等議題,進行產官學之交流與對話。本次沙龍活動首先由本中心主任、臺灣大學曾宛如副校長進行開幕致詞。曾副校長特別指出,本次沙龍的重要目的,在於透過產官學的意見交流,逐步形塑明年度的研究主軸。此外曾副校長也特別期許金融主管機關在政策形成過程中,可參考國際作法組成諮詢委員會,提出政策白皮書並進行公眾諮詢程序,以期對監理政策進行深度研究,並與產業實務進行公開對話,使制度更具備專業性及透明性,並能回應市場需求的彈性。

隨後,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金隆主任委員為本場活動致詞。彭主委首先肯定本次沙龍以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理為主題,並分享主管機關對於相關議題包括現實世界資產、新興支付工具以及人工智慧的整體監理思維,強調「不冒進、不落後」的原則,逐步推動相關試點與制度討論。彭主委並以籃球舉例,說明產業發展與規則制定的先後順序可能存在複雜關係,許多金融科技發展可能必須先行建構相關法制與基礎制度,才得以順利開展,由此可見法制創新的重要性。彭主委最後亦再次肯定本中心的成立,以及本中心在金融監理與創新議題上所扮演的角色與貢獻。

於兩位貴賓致詞後,本場沙龍活動的第一場次正式展開。本場次由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擔任主持人,並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暨期貨局黃仲豪副局長、集保結算所白蕙華法遵暨法務室經理,以及臺灣銀行陳泓志專案經理擔任與談人,共同探討 RWA的基礎設施發展與實務挑戰。

於本場次中,黃仲豪副局長分享證期局對有價證券RWA的監理規劃,從財產權定性、發行、再次發行、場外交易、保管、交割等面向,提出各不同階段可能涉及的監理議題,並且分享不同區塊鏈類型的相對優劣分析。白蕙華經理則從其於集保結算所實驗有價證券RWA的實驗經驗出發,指出有價證券RWA可能涉及的民事財產權議題,包括代幣化有價證券在強制執行、變價程序與繼承等制度問題,此外也分享集保在資產代幣化的發展過程中可扮演的虛實轉換角色,可協助消費者選用不同帳本制度的有價證券。陳泓志專案經理則分享臺灣銀行目前推行的黃金 RWA專案,說明RWA在清算、結算及金融基礎設施優化上的實際效果,同時提出資產上鏈可能涉及的非銀行業者競爭、個資保護與洗錢防制,以及資產退場機制等新興課題。

第一場次的討論至此圓滿結束。CIEL將持續透過研討會與產業沙龍等平台,促進學界、實務界與監理機關之間的交流,作為未來研究與制度討論的重要基礎。
2025.12.08
活動和消息CIEL活動精彩回顧|永續金融與金融管制研討會
2025 年 11 月 26 日,CIEL 主任 曾宛如副校長受邀於「永續金融與金融管制研討會」開場致詞,為本次活動揭開序幕。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與 楊岳平教授亦分別擔任發表人,從法制、資訊揭露與監管工具等角度分享永續金融的最新洞見。

陳副主任從「透過金融機構間接規範企業永續發展」切入,提醒利用金融機構切斷金流或施壓市場參與者雖具政策誘因,但也涉及正當性、法律適用性、成本與治理等挑戰。間接規範應與直接規範相互補充,而非讓金融機構成為過度依賴的政策工具。

楊副主任以「由永續揭露重省證券詐欺規範」為題指出,多數永續資訊揭露並非證券詐欺問題,主要仍由行政機制處理,但永續資訊揭露要求也提供了契機,促使我們重新審視證券詐欺規範與財務不實規範的關係,以及證券詐欺下若干重要議題例如重大性、交易因果關係、詐欺市場理論等核心要件的應有解釋。

本次研討會集結產官學界專家,以多元觀點深入對話永續金融的法制與監管發展,CIEL 也將持續參與永續金融的討論與研究,與各界攜手推動更完善的法制發展。

2025.12.05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研討會|第三場圓桌論壇
本次圓桌論壇由 CIEL 黃種甲執行長主持,並由 陳肇鴻副主任、楊岳平副主任、蔡英欣教授、賴奕成准教授擔任與談人。

代幣化的法律定位
黃執行長提出代幣究竟應回到基礎權利,或以區塊鏈上的電磁紀錄本身作為判斷標準的核心問題。陳副主任回應,代幣多介於債權與物權之間,更像「價值載體」,國際趨勢也逐漸以「控制力」作為判準,使系統營運者在權利識別與移轉中更為關鍵。楊副主任指出,國內法院多採動產論,但學界認為屬無體財產,制度定位尚未定型;賴教授則提醒,代幣是否具排他性支配仍需釐清,顯示整體法律性質仍在形成中。

監理調整與支付工具代幣化
在監理面向,與談人認為應同時考量既有制度與新興風險。楊副主任說明,若代幣化後仍承襲原有支付工具功能,可沿用既有架構;若因市場波動、帳本不可控或匿名性等造成新風險,則需補強監理,各國對穩定幣多採類電子支付規範即為例證。代幣化支付對貨幣政策影響有限,因資金最終仍回到銀行體系。

跨境最終性與洗錢防制的挑戰
開放問答階段,聽眾首先詢問跨境交易中「到帳最終性(finality)」的判定方式。楊副主任回答,若市場由單一穩定幣主導,最終性可由發行機構統一定義;多元市場則需金融機構協商共同原則,且最終性也可透過契約建立。國際上則存在以分散式帳本本身作為判定基準,以及以「控制力」為核心,與占有概念較為接近的兩種立場。而關於洗錢防制,當智能合約自動交割至黑名單地址,實務多由契約分配風險;但黑名單資訊若依賴國際資料庫,可能造成資訊不對稱,是台灣未來的重要課題。

全球代幣化趨勢
最後,有聽眾詢問金融資產與非金融資產代幣化在國際上的實例與發展趨勢。陳副主任指出,全球監管仍呈現碎片化,高價值金融資產較可能率先代幣化。賴准教授說明日本以酒類、GameFi、旅館使用權等低價值資產試行,以降低社會疑慮,顯示市場可能由生活型場景逐步擴展。

CIEL將持續投入對 RWA、支付工具代幣化與 Web 3.0金融監理之研究,從民法、刑法、金融法與國際規範等不同面向深化分析。我們期望在未來能提供更具體的制度建議,協助台灣在新興技術與全球監管快速演變的環境中,建立兼具創新與穩健的企業法制架構,並持續作為產官學交流、政策思考與法制創新的重要平台。

2025.12.01
活動和消息企業法制創新沙龍:金融創新與金融基礎設施監理新思維

2025.12.01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研討會|第二場次回顧



2025.11.25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研討會|第一場次回顧
臺大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CIEL)長期關注科技變革下的企業法制挑戰。本年度研討會以「Web 3.0 金融與監理創新」為主題,探討代幣化對資產市場與支付體系可能帶來的制度影響,並勾勒未來台灣在相關法律及規範制度上的思考方向。

第一場次由本中心陳肇鴻副主任主講、東北大學賴奕成準教授與談,以「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為題,聚焦探討:
RWA 代幣化的法律核心:表彰資產的權利與價值
陳副主任指出,法律工具來表彰基礎資產、權利或價值並非全新的概念,與傳統的股票、車票或載貨證券等證券的發展脈絡相承,透過區塊鏈技術予以代幣化,RWA所表彰的對象理論上可相當多元,因此,RWA的法制討論必須回歸到其所承載權利的法律類型判定,這是所有後續交易、生效及風險分配的前提。
技術優勢與法律風險的權衡
科技發展促進了RWA的概念與技術成熟,帶來了顯著的潛在優勢。透過代幣化,不同類型的資產能夠進入市場進行投資、轉讓或分割,大幅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分散式帳本技術(DLT)則有助於提升交易效率並增強資產特定性與排他性。然而陳副主任也強調,代幣化也可能創新新的交易風險,並引入新的法律問題。

權利性質的細緻區分與影響
陳副主任進一步探討RWA的核心難題:「如何使資產、權利或價值融入法律工具」,並進一步決定代幣及其所表彰資產的流動性。在此基礎上,資產代幣所表彰的權利性質會影響相關的法律適用問題,究竟代幣化究竟應屬於私法自治範疇,還是需法律明文介入,亦是待討論的法政策問題。
國際借鏡與前瞻性議題
陳副主任點出,RWA的法政策思考可借鏡既有的制度以及國際上不同領域應用的發展軌跡。賴奕成準教授亦指出,日本實務界已在黃金、日本酒等領域進行試驗,並引發了代幣法律性質、資產移轉、權利實現等問題的討論。賴教授更提出提出了值得深思的開放性問題:若RWA的表彰對象擴及「人格、身分類型或其他身分狀態」,將會帶來怎樣的法律議題。這突顯了RWA的高度可塑性與伴隨而來的法制不確定性,也確立了持續投入金融科技法制研究的重要性。

本場次的討論圓滿結束,也強化了 CIEL 持續投入 RWA 與金融科技法制研究的方向,期望能為台灣未來的法治創新提供更具前瞻性的貢獻。
2025.11.24
活動和消息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出席美國比較法學會以及青年比較法學者委員會年會


2025.11.19
活動和消息國際學術交流|與 Deborah Kay Burand 教授蒞臨 CIEL 探討永續金融與影響力投資發展

2025.11.11
活動和消息國際學術交流|Florence G’Sell教授蒞臨CIEL探討虛擬資產監管與AI結合趨勢
2025年11月3日,CIEL 很榮幸迎來史丹佛大學法學院的 Florence G’Sell教授蒞臨交流,與CIEL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及 陳肇鴻教授 就虛擬資產、人工智慧以及其他數位法制的現況與發展,從歐洲、美國與亞洲的比較視角出發展開深入對談:
🔹 亞洲虛擬資產監管趨勢
亞洲各國在虛擬資產監管上呈現多元樣貌,日本率先建立穩定幣相關規範,新加坡採原則導向模式,香港監管相對全面且嚴謹,韓國也對虛擬資產監管有高度的關注。臺灣目前正推動《虛擬資產服務法》立法,涵蓋虛擬資產服務商、穩定幣等議題,預計送交立法院審議。
🔹 歐、美、亞監管文化的差異
歐洲強調規則導向,對包括虛擬資產與人工智慧提出完善的監管架構,但具體實施受限於各會員國而相對緩慢;美國則以市場導向為基礎,相對屬於去監管或輕監管;亞洲可被認為是歐美當中的中間路線,監管內容相對務實折衷,兼具靈活與效率,為比較法研究值得關注的區域。
🔹 區塊鏈與AI的結合前景
區塊鏈與AI的結合應用,可以被認為是目前區塊鏈與智慧合約結合應用的進階版本,可能更加發揮區塊鏈與AI的特性,但也可能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不可解釋性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的挑戰。
CIEL 將持續關注科技創新與法制治理等相關議題,推動國際學術交流合作,共同推動前瞻性的研究與政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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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公告
2025.12.23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沙龍|第二、三場次精彩回顧
第二場次以「新興支付工具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為主題,由本中心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 主持,邀請財金公司林國良董事長、國泰世華銀行陳冠學數位長,以及奧丁丁集團王俊凱創辦人共同與談,從金融基礎設施、銀行實務與新創經驗等多元視角,探討支付創新所帶來的制度挑戰與發展想像。

王俊凱創辦人分享其參與穩定幣跨境實務的經驗,指出穩定幣在提升跨境匯款效率與即時性上具備明顯優勢,但仍須克服法遵流程、洗錢防制、跨鏈清算與法幣兌換等關鍵問題。林國良董事長則從金融基礎設施角度指出,支付工具的演進本質上是持續數位化的過程,穩定幣在結算速度與效率上的潛力,已成為既有體系必須正視的趨勢。陳冠學數位長由銀行視角觀察,強調客戶最在意的是服務是否即時、穩定且不中斷,特別是在企業與跨境金融場景中,區塊鏈與穩定幣雖具效率優勢,但仍需在風險控管與法遵框架下審慎推進。

第三場次以「人工智慧金融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為題,由本中心執行長 黃種甲老師 主持,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施宜君副處長、資策會王自雄主任,以及滙豐銀行羅詩敏副總經理共同與談,從產業應用、監理政策與制度設計等層面,深入探討 AI 於金融領域的實際應用與潛在風險。

在討論中,羅詩敏副總首先指出,目前金融業導入 AI 仍以機器學習為主,廣泛應用於內部流程優化、客服與理財機器人,以及洗錢防制與打詐等場景,但模型的可解釋性與持續驗證仍不可或缺。施宜君副處長則說明,AI 亦已應用於信用分析、核保理賠與投資管理,但生成式 AI 因涉及幻覺、錯誤與個資風險,現階段多限於員工輔助用途,主管機關亦採取指引先行、風險導向的監理方式。王自雄主任指出,金融機構高度仰賴第三方供應商進行 AI 開發,可能衍生集中度與單點故障風險,未來在制度設計上,仍須兼顧委外管理與金融機構自身的營運韌性。

第二、三場次討論圓滿落幕,分別聚焦支付創新與人工智慧兩大金融科技關鍵議題,充分展現產官學界對基礎設施、監理彈性與風險治理的多元觀點。CIEL將在彙整各方先進所提出的寶貴建議後,持續精進與研究,以期待於未來對法制的發展提供具體貢獻。
2025.12.17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沙龍|第一場次精彩回顧
2025年12月15日,CIEL舉辦「2025 企業法制創新沙龍」,就現實世界資產(RWA)、跨境支付、穩定幣及AI等議題,進行產官學之交流與對話。本次沙龍活動首先由本中心主任、臺灣大學曾宛如副校長進行開幕致詞。曾副校長特別指出,本次沙龍的重要目的,在於透過產官學的意見交流,逐步形塑明年度的研究主軸。此外曾副校長也特別期許金融主管機關在政策形成過程中,可參考國際作法組成諮詢委員會,提出政策白皮書並進行公眾諮詢程序,以期對監理政策進行深度研究,並與產業實務進行公開對話,使制度更具備專業性及透明性,並能回應市場需求的彈性。

隨後,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金隆主任委員為本場活動致詞。彭主委首先肯定本次沙龍以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理為主題,並分享主管機關對於相關議題包括現實世界資產、新興支付工具以及人工智慧的整體監理思維,強調「不冒進、不落後」的原則,逐步推動相關試點與制度討論。彭主委並以籃球舉例,說明產業發展與規則制定的先後順序可能存在複雜關係,許多金融科技發展可能必須先行建構相關法制與基礎制度,才得以順利開展,由此可見法制創新的重要性。彭主委最後亦再次肯定本中心的成立,以及本中心在金融監理與創新議題上所扮演的角色與貢獻。

於兩位貴賓致詞後,本場沙龍活動的第一場次正式展開。本場次由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擔任主持人,並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暨期貨局黃仲豪副局長、集保結算所白蕙華法遵暨法務室經理,以及臺灣銀行陳泓志專案經理擔任與談人,共同探討 RWA的基礎設施發展與實務挑戰。

於本場次中,黃仲豪副局長分享證期局對有價證券RWA的監理規劃,從財產權定性、發行、再次發行、場外交易、保管、交割等面向,提出各不同階段可能涉及的監理議題,並且分享不同區塊鏈類型的相對優劣分析。白蕙華經理則從其於集保結算所實驗有價證券RWA的實驗經驗出發,指出有價證券RWA可能涉及的民事財產權議題,包括代幣化有價證券在強制執行、變價程序與繼承等制度問題,此外也分享集保在資產代幣化的發展過程中可扮演的虛實轉換角色,可協助消費者選用不同帳本制度的有價證券。陳泓志專案經理則分享臺灣銀行目前推行的黃金 RWA專案,說明RWA在清算、結算及金融基礎設施優化上的實際效果,同時提出資產上鏈可能涉及的非銀行業者競爭、個資保護與洗錢防制,以及資產退場機制等新興課題。

第一場次的討論至此圓滿結束。CIEL將持續透過研討會與產業沙龍等平台,促進學界、實務界與監理機關之間的交流,作為未來研究與制度討論的重要基礎。
2025.12.08
活動和消息CIEL活動精彩回顧|永續金融與金融管制研討會
2025 年 11 月 26 日,CIEL 主任 曾宛如副校長受邀於「永續金融與金融管制研討會」開場致詞,為本次活動揭開序幕。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與 楊岳平教授亦分別擔任發表人,從法制、資訊揭露與監管工具等角度分享永續金融的最新洞見。

陳副主任從「透過金融機構間接規範企業永續發展」切入,提醒利用金融機構切斷金流或施壓市場參與者雖具政策誘因,但也涉及正當性、法律適用性、成本與治理等挑戰。間接規範應與直接規範相互補充,而非讓金融機構成為過度依賴的政策工具。

楊副主任以「由永續揭露重省證券詐欺規範」為題指出,多數永續資訊揭露並非證券詐欺問題,主要仍由行政機制處理,但永續資訊揭露要求也提供了契機,促使我們重新審視證券詐欺規範與財務不實規範的關係,以及證券詐欺下若干重要議題例如重大性、交易因果關係、詐欺市場理論等核心要件的應有解釋。

本次研討會集結產官學界專家,以多元觀點深入對話永續金融的法制與監管發展,CIEL 也將持續參與永續金融的討論與研究,與各界攜手推動更完善的法制發展。

2025.12.05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研討會|第三場圓桌論壇
本次圓桌論壇由 CIEL 黃種甲執行長主持,並由 陳肇鴻副主任、楊岳平副主任、蔡英欣教授、賴奕成准教授擔任與談人。

代幣化的法律定位
黃執行長提出代幣究竟應回到基礎權利,或以區塊鏈上的電磁紀錄本身作為判斷標準的核心問題。陳副主任回應,代幣多介於債權與物權之間,更像「價值載體」,國際趨勢也逐漸以「控制力」作為判準,使系統營運者在權利識別與移轉中更為關鍵。楊副主任指出,國內法院多採動產論,但學界認為屬無體財產,制度定位尚未定型;賴教授則提醒,代幣是否具排他性支配仍需釐清,顯示整體法律性質仍在形成中。

監理調整與支付工具代幣化
在監理面向,與談人認為應同時考量既有制度與新興風險。楊副主任說明,若代幣化後仍承襲原有支付工具功能,可沿用既有架構;若因市場波動、帳本不可控或匿名性等造成新風險,則需補強監理,各國對穩定幣多採類電子支付規範即為例證。代幣化支付對貨幣政策影響有限,因資金最終仍回到銀行體系。

跨境最終性與洗錢防制的挑戰
開放問答階段,聽眾首先詢問跨境交易中「到帳最終性(finality)」的判定方式。楊副主任回答,若市場由單一穩定幣主導,最終性可由發行機構統一定義;多元市場則需金融機構協商共同原則,且最終性也可透過契約建立。國際上則存在以分散式帳本本身作為判定基準,以及以「控制力」為核心,與占有概念較為接近的兩種立場。而關於洗錢防制,當智能合約自動交割至黑名單地址,實務多由契約分配風險;但黑名單資訊若依賴國際資料庫,可能造成資訊不對稱,是台灣未來的重要課題。

全球代幣化趨勢
最後,有聽眾詢問金融資產與非金融資產代幣化在國際上的實例與發展趨勢。陳副主任指出,全球監管仍呈現碎片化,高價值金融資產較可能率先代幣化。賴准教授說明日本以酒類、GameFi、旅館使用權等低價值資產試行,以降低社會疑慮,顯示市場可能由生活型場景逐步擴展。

CIEL將持續投入對 RWA、支付工具代幣化與 Web 3.0金融監理之研究,從民法、刑法、金融法與國際規範等不同面向深化分析。我們期望在未來能提供更具體的制度建議,協助台灣在新興技術與全球監管快速演變的環境中,建立兼具創新與穩健的企業法制架構,並持續作為產官學交流、政策思考與法制創新的重要平台。

2025.12.01
活動和消息企業法制創新沙龍:金融創新與金融基礎設施監理新思維

2025.12.01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研討會|第二場次回顧



2025.11.25
活動和消息2025企業法制創新研討會|第一場次回顧
臺大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CIEL)長期關注科技變革下的企業法制挑戰。本年度研討會以「Web 3.0 金融與監理創新」為主題,探討代幣化對資產市場與支付體系可能帶來的制度影響,並勾勒未來台灣在相關法律及規範制度上的思考方向。

第一場次由本中心陳肇鴻副主任主講、東北大學賴奕成準教授與談,以「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為題,聚焦探討:
RWA 代幣化的法律核心:表彰資產的權利與價值
陳副主任指出,法律工具來表彰基礎資產、權利或價值並非全新的概念,與傳統的股票、車票或載貨證券等證券的發展脈絡相承,透過區塊鏈技術予以代幣化,RWA所表彰的對象理論上可相當多元,因此,RWA的法制討論必須回歸到其所承載權利的法律類型判定,這是所有後續交易、生效及風險分配的前提。
技術優勢與法律風險的權衡
科技發展促進了RWA的概念與技術成熟,帶來了顯著的潛在優勢。透過代幣化,不同類型的資產能夠進入市場進行投資、轉讓或分割,大幅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分散式帳本技術(DLT)則有助於提升交易效率並增強資產特定性與排他性。然而陳副主任也強調,代幣化也可能創新新的交易風險,並引入新的法律問題。

權利性質的細緻區分與影響
陳副主任進一步探討RWA的核心難題:「如何使資產、權利或價值融入法律工具」,並進一步決定代幣及其所表彰資產的流動性。在此基礎上,資產代幣所表彰的權利性質會影響相關的法律適用問題,究竟代幣化究竟應屬於私法自治範疇,還是需法律明文介入,亦是待討論的法政策問題。
國際借鏡與前瞻性議題
陳副主任點出,RWA的法政策思考可借鏡既有的制度以及國際上不同領域應用的發展軌跡。賴奕成準教授亦指出,日本實務界已在黃金、日本酒等領域進行試驗,並引發了代幣法律性質、資產移轉、權利實現等問題的討論。賴教授更提出提出了值得深思的開放性問題:若RWA的表彰對象擴及「人格、身分類型或其他身分狀態」,將會帶來怎樣的法律議題。這突顯了RWA的高度可塑性與伴隨而來的法制不確定性,也確立了持續投入金融科技法制研究的重要性。

本場次的討論圓滿結束,也強化了 CIEL 持續投入 RWA 與金融科技法制研究的方向,期望能為台灣未來的法治創新提供更具前瞻性的貢獻。
2025.11.24
活動和消息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出席美國比較法學會以及青年比較法學者委員會年會


2025.11.19
活動和消息國際學術交流|與 Deborah Kay Burand 教授蒞臨 CIEL 探討永續金融與影響力投資發展

2025.11.11
活動和消息國際學術交流|Florence G’Sell教授蒞臨CIEL探討虛擬資產監管與AI結合趨勢
2025年11月3日,CIEL 很榮幸迎來史丹佛大學法學院的 Florence G’Sell教授蒞臨交流,與CIEL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及 陳肇鴻教授 就虛擬資產、人工智慧以及其他數位法制的現況與發展,從歐洲、美國與亞洲的比較視角出發展開深入對談:
🔹 亞洲虛擬資產監管趨勢
亞洲各國在虛擬資產監管上呈現多元樣貌,日本率先建立穩定幣相關規範,新加坡採原則導向模式,香港監管相對全面且嚴謹,韓國也對虛擬資產監管有高度的關注。臺灣目前正推動《虛擬資產服務法》立法,涵蓋虛擬資產服務商、穩定幣等議題,預計送交立法院審議。
🔹 歐、美、亞監管文化的差異
歐洲強調規則導向,對包括虛擬資產與人工智慧提出完善的監管架構,但具體實施受限於各會員國而相對緩慢;美國則以市場導向為基礎,相對屬於去監管或輕監管;亞洲可被認為是歐美當中的中間路線,監管內容相對務實折衷,兼具靈活與效率,為比較法研究值得關注的區域。
🔹 區塊鏈與AI的結合前景
區塊鏈與AI的結合應用,可以被認為是目前區塊鏈與智慧合約結合應用的進階版本,可能更加發揮區塊鏈與AI的特性,但也可能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不可解釋性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的挑戰。
CIEL 將持續關注科技創新與法制治理等相關議題,推動國際學術交流合作,共同推動前瞻性的研究與政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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