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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為亞洲首見的校級跨領域企業法制研究中心,中文名稱為「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英文名稱為「Center for Innovative Enterprise Law」,簡稱「CIEL」,取法文中「天空」或「蒼穹」之意,期許本中心提升法學研究的水平,將法學相關研究成果推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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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新聞

CIEL 楊岳平副主任 專題演講|法人與法律協議透明性

2026年1月21日,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受邀出席由公認反洗錢協會(ACAMS)主辦的「第十七屆防制洗錢與打擊金融犯罪會議—臺灣」,以「法人與法律協議之透明性」為題進行專題演講,從國際標準與我國法制現況出發,深入解析實質受益人制度在反洗錢架構中的核心角色。

 

 

楊副主任首先說明 FATF四十項建議中,第24與第25號建議對於「法人」與「法律協議」實質受益人資訊的要求,強調FATF建議各國應確保主管機關得以迅速、有效取得法人及法律協議的實質受益人資訊,並建議各國應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名義股東或名義董事遭濫用於洗錢或資恐行為。

 

 

在我國法制部分,楊副主任以《公司法》第22條之1與《洗錢防制法》第11條為例,說明現行制度已就特定公司資訊與部分信託受託人課予申報與保存義務,但整體而言,我國仍高度依賴金融機構與DNFBPs進行辨識,尚未全面建立實質受益人資訊申報與集中取得的制度設計。對於名義股東/董事、公司以外法人,以及信託以外之法律協議,相關透明性要求亦仍有明顯缺口。

 

 

本次演講從國際反洗錢標準出發,對照我國現行法制與實務運作,提出未來在法人與法律協議透明性上仍需持續精進的方向,為我國反洗錢與打擊金融犯罪制度的深化,提供重要的政策與立法思考。

2026.01.07

新聞

CIEL 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演講|人工智慧金融法制的發展與架構

2026年1月7日,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受邀至理律學堂,以「人工智慧金融法制的發展與架構」為題進行專題演講,從技術演進、立法脈絡到金融監理實務,系統性梳理 AI 於金融領域的我國法律規範現況。

 

 

人工智慧的定義

AI 的特性在於機器學習與自主運行能力,與預設規則的程式有別,也因此帶來決策黑盒子的風險,而有監理的必要。

 

共通事項與風險導向的AI金融管理

楊副主任分析金管會發布之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慧指引當中共通事項的重點,特別著重建立風險評估框架以及以風險為基礎的差異化管理強度。

 

核心原則與可解釋性人工智慧

楊副主任分析金管會發布之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慧指引當中六大核心原則的重點,特別著重「公平性」、「透明性」及「可解釋性」。

 

 

隨著 AI 技術成熟,金融從業人員的角色正從「服務提供者」轉向「監督者」。未來的法律挑戰不在於禁止 AI,而是在於如何建立完善的審核、問責與透明機制。CIEL 將持續關注金融法制與科技創新的制度演進,透過學術研究與實務觀察的結合,協助政府與產業建構更透明、穩健且具前瞻性的 AI 金融法制環境。

2026.01.02

新聞

CIEL楊岳平副主任 研究成果發表|臺灣法下虛擬資產的控制權與所有權

CIEL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與銘傳大學林盟翔教授於2026年1月共同發表〈Control and Ownership of Digital Assets: Taiwan〉專書論文,系統性地分析臺灣虛擬資產在民事法層次下的法律定位,為國際比較法研究提供來自臺灣的重要觀點。該論文收錄於Mirjam Eggen, Linda Jeng及Sebastian Omlor教授合編的「Control and Ownership of Digital Assets」專書中。

 

虛擬資產於民法體系下之定性:動產化趨勢

  • 權利定性:儘管台灣目前尚未針對虛擬資產制定民事特別法規定,但法院實務判決已初步凝聚共識,將虛擬資產定性為民法上之「動產」。
  • 占有認定: 實務傾向以對「私鑰(Private Key)」或「助記詞(Seed Phrase)」的實際掌握,作為判定事實處分權之核心指標,此觀點亦與UNIDROIT數位資產原則相符。

 

虛擬資產託管關係之權利歸屬分析:寄託契約之適用

  • 法律關係: 針對交易人透過保管商持有虛擬資產之情形,現行法規與判決基本確立交易人客戶與保管商間被定性為民法上之「寄託」關係。
  • 所有權歸屬: 根據 2024 年修訂之虛擬資產服務商登記制,虛擬資產之所有權歸屬於客戶,保管商僅為直接占有人,客戶則為間接占有人及保有返還請求權。

 

動產法架構之侷限與「帳本導向」之立法展望

  • 權利定性:相較於台灣法院傾向將虛擬資產定性為動產,台灣學界多數傾向將虛擬資產定性為無體財產權,不當然適用動產法規定。
  • 公示效力之挑戰: 以掌握虛擬資產之私鑰或註記詞用以認定「占有」,不易產生占有應有的公示效果。
  • 法制建議: 本文建議虛擬資產的財產權移轉與公示外觀更適合以「帳本(Ledger-based)」為基礎,以解決私鑰或註記詞之掌握存在的公示與公信力不足問題。

 

本篇研究不僅呈現臺灣虛擬資產民事法的現況,也提出具前瞻性的制度設計方向,為後續立法與司法實務提供重要的理論基礎。本書的相關資訊如下:https://www.mohrsiebeck.com/en/book/control-and-ownership-of-digital-assets-9783162001344/

 

CIEL將持續關注虛擬資產、金融科技與私法體系的交會,推動臺灣在新興科技法制上的深度對話與國際連結。

2025.12.29

新聞

CIEL楊岳平副主任專題演講|AI 治理與可解釋人工智慧

2025年12月29日, CIEL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於臺灣大學人工智慧研究中心(AINTU)主辦的「2025新世紀AI應用法律研討會」,此次研討會匯聚產官學界多元背景的專家學者,從AI相關法律議題、個資隱私議題、科技治理議題等不同面向,全面檢視AI法制的最新趨勢。
楊副主任以「AI治理與可解釋人工智慧」為題發表專題演講,以金融歧視與金管會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指引為對象,深入剖析 AI 技術應用於金融服務時引發的金融歧視疑慮,介紹金管會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指引針對人工智慧金融歧視的規範,以及「可解釋人工智慧」可發揮的金融歧視緩解作用,以及剩餘待解的法制議題,期待透過提出以可解釋人工智慧為基礎的解決方案,刺激更多對於可解釋人工智慧的應用與討論。
在AI技術持續先行、法律追趕的情境下,AI 治理已不再只是回應風險的被動調整,如何讓法制成為引導技術走向負責任發展的力量,正是當前各國共同面臨的關鍵課題。CIEL也將持續站在科技與法治交會的前線,透過研究、政策對話與公共參與,為我國在AI時代下的法制創新與制度建構,提供更具前瞻性的思考與建議。

2025.12.23

新聞

CIEL 楊岳平副主任 受邀出席|會計師財務簽證刑事責任座談會

2025年12月23日,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受邀出席由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主辦之「會計師財務簽證刑事責任」座談會,匯聚專家學者以及實務界代表,針對現行《證券交易法》下會計師面臨的刑事歸責困境進行深度對話,探討如何在公司治理與專業執業環境間取得法制平衡。

 

楊副主任首先說明,證交法第174條第2項第2款的刑事責任設置,主要是針對會計師明知或預見財務報告不實或錯誤而未查核的直接或未必故意行為,目的是保護資本市場信任與維持專業誠信。相對地,如果會計師係因技術或程序上的過失而未依規查核,雖然客觀上仍有未依規查核的事實,但因為主觀上沒有故意,所以不應構成證交法第174條第2項第2款的處罰對象。

 

 

楊副主任進一步說明,訴訟攻防上的真正困難點,在於當客觀上會計師有未依規查核的事實時,法院如何認定該行為是出於會計師的故意或過失。可以確立的原則是,檢調與法院不宜僅憑會計師有未依規查核的事實,就得出故意的心證,而必須有進一步的證據支持會計師存在故意的認定,例如會計師與公司間存在共謀的證據,或是會計師有明顯的懈怠足證其對財報不實或錯誤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漠不在乎的心態。

 

 

CIEL 將持續關注專業人員法律責任與金融法制的互動,協助我國在維護市場信任的同時,建構更合理的專業執業框架。

2025.12.20

新聞

CIEL楊岳平副主任 受邀出席|AI 時代憲法面對的主要挑戰研討會

2025年12月20日,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受邀出席由中華民國憲法學會主辦之「AI 時代憲法面對的主要挑戰」研討會。楊副主任以「人工智慧歧視與可解釋人工智慧——以人工智慧金融信貸為例」為題發表專題演講,深度剖析 AI 決策如何影響金融公平性,以及法律與技術如何協作應對。

 

 

楊副主任首先介紹金管會《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指引》內容中關於人工智慧公平性的規範,指出所謂的「公平性」不是追求齊頭式的平等與無差別待遇,而是有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關鍵在於差別待遇是否有合理性基礎,如對特定群體造成系統性不利影響,亦應有正當理由。

 

楊副主任指出AI雖然存在歧視風險,但更客觀的理解是AI「可能比人更公平,也可能更歧視」。AI的根本風險來自於其「決策黑盒子」困境,而可解釋人工智慧(XAI)技術可扮演關鍵角色。透過如SHAP、LIME或反事實解釋等技術,金融機構可有效分析其人工智慧決策使用的主要變數,以及個別變數對決策的影響,進而判斷 AI 是否使用了受保護特徵,並比對其使用該受保護特徵是否具備正當理由。

 

楊副主任最後提出「相對黑盒子理論」,認為AI結合XAI技術不必然加劇歧視,反而有助於引入更客觀的解決方案。然而這仍需法律配套支持,包括在相關法案中明確受保護群體、允許在測試目的下使用敏感特徵,並由監理者訂定差別待遇的容忍基準。

 

CIEL將持續關注AI技術演進與法治秩序的互動,推動數位時代下的金融公平正義,協助我國建立更具韌性且透明的AI監理框架。

2025.12.11

新聞

CIEL 楊岳平副主任解析:穩定幣監理與市場契機

2025年12月11日,CIEL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受邀出席玉山科技論壇,擔任「台灣加入全球穩定幣生態圈的機會與挑戰」的專題論壇與談人,該場次由前行政院長陳冲主持,匯聚產官學界代表,共同探討穩定幣發展所帶來的制度設計、監理挑戰與國家戰略思考。
楊副主任從法制與監理角度,提出以下觀點
  • 各國監管路徑差異:歐盟與日本對境外穩定幣採取高度在地化的監理要求,未取得當地牌照者即須下架,雖有助於監理掌控,卻可能降低市場流動性,並對整體產業發展形成掣肘。
  • 台灣的制度選擇:台灣未要求國外穩定幣發行人必須要來台取得許可,而是允許國內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上架經主管機關同意交易的境外穩定幣,透過平台把關兼顧監理與國際接軌。
  • 監理互惠的可能性:若國外穩定幣發行人倒閉,國內投資人可能求償無門。未來主管機關於決定是否同意國外穩定幣交易時,或許可以考慮採用「監理互惠」原則,優先同意已於設有相當監管國家受監管的穩定幣。
  • 未來市場的結構性挑戰:隨著穩定幣種類越來越多元,不同幣種之間的兌換成本、價差和清算效率問題也逐漸出現,存款代幣(Deposit Token)相較於穩定幣的優勢可能慢慢浮現。
本次論壇的相關報導可參考以下連結:https://www.mjtaiwan.org.tw/pages/?Ipg=1008&showPg=1941
CIEL 將持續結合學術、產業與政策界的觀點,推動穩定幣與數位金融制度的討論,協助台灣在全球金融創新潮流中保持彈性與競爭力。

2025.12.05

新聞

CIEL楊岳平副主任 受邀出席法務部廉政署演講

2025年12月2日及12月5日,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受邀至法務部廉政署,以「虛擬資產之新興發展趨勢」為題進行專題演講,系統性解析虛擬資產監管的關鍵議題。
虛擬資產的風險與監管議題
楊副主任首先說明中心化與分散式帳本技術的差異,以及虛擬資產市場中介角色與穩定幣的基本架構。隨著虛擬資產市場逐漸成熟,相關監管議題日益複雜,涉及業者、發行人與市場參與者等多個面向,凸顯法制設計與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我國的虛擬資產監管現況
越來越多國家對虛擬資產的監管由洗錢防制導向發展成為金融監管導向,虛擬資產與正規金融市場的結合正逐漸增加。我國目前採取多層次監管架構,涵蓋適用於證券性質的虛擬資產監管、針對業者的洗錢防制監管,以及一般金融法。
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與待解議題
楊副主任進一步介紹「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目前規劃內容,並指出未來服務商監管與穩定幣制度設計多個相關議題仍有待後續觀察。
面對快速發展的虛擬資產市場,建立完善的監管架構與風險防護機制至關重要;唯有兼顧創新與安全,市場才能穩健成長,並為我國虛擬資產產業的永續發展奠定基礎,如何在促進創新與風險控管間取得平衡,將是我國虛擬資產監管持續精進的關鍵。CIEL 亦將持續投入相關研究與政策對話,關注制度演進。

2025.11.25

新聞

CIEL 主任曾宛如教授、副主任楊岳平教授 受邀出席金管會公聽會

2025 年 7 月 31 日,國立臺灣大學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CIEL)主任曾宛如教授與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邀請,出席「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就金融控股公司併購與投資管理制度之修正方向,提出學術與實務兼具之專業意見。

 

本次修法係金管會因應近年金融市場整併趨勢,並參考國內外併購實務經驗所提出,核心目標在於使法規設計更貼近實際運作需求,同時健全市場秩序與公司治理機制。公聽會中,與會學者與業界代表就多項關鍵議題深入交換意見,包括首次投資持股比率之調整、非合意併購條件與可行性計畫之要求、公開收購對價方式與資訊揭露規範,以及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在投資決策程序中的角色等。

 

金管會亦於會中說明,修正方向除回歸金融控股公司法對控制性股權之基本定位外,亦著重降低併購過程中的制度不確定性,例如透過明確化首次投資應備書件內容、提供雙重槓桿比率(DLR)調整期間,並引入獨立專家與審計委員會意見,以強化董事會決策品質與程序正當性。同時,針對公開收購資訊揭露時點加以規範,避免投資案尚未核准前即對市場造成不必要波動,兼顧市場穩定與股東權益保障。

 

此次公聽會所彙整之學界與實務界建言,部分已納入金管會於 2025 年 11 月 25 日正式公告之修正內容,顯示主管機關在制度設計上,積極透過對話機制吸納外界意見,力求在監理強度、市場彈性與公司治理之間取得平衡。

 

CIEL長期關注金融法制與公司治理之制度演進,未來亦將持續參與相關公共政策討論,從學術研究與實務觀察出發,協助建構更透明、穩健且具前瞻性的金融併購與投資管理法制環境。

 

正式公告修正內容: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

2025.11.13

新聞

CIEL楊岳平副主任 受邀出席2025年虛擬資產調查及國際合作研討會

2025年11月13日 ,CIEL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出席由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辦的「虛擬資產調查及國際合作研討會」,本次研討會邀集國內外政府機關的專家代表,深入探討非法幣流追蹤、網路詐欺防制與跨境合作等議題。

 

 

楊副主任於研討會中擔任「穩定幣與中國網路:數位資產與法定貨幣間之洗錢及清算服務」場次的與談人,同場次主講人為 法國金融情報中心(TRACFIN)的 Mathieu H. L. 與 Simon Roch。楊副主任從法制與監理角度,提出以下觀點:

 

  • 傳統金融犯罪偵查重視對金流的掌握,但在數位金融時代下,金流與數據流的界線越來越模糊,犯罪防治思維也可能需要因應調整。
  • 在虛擬資產相關犯罪中,扮演偵查斷點作用的主體可能正在從未受監管的幣商發展至未受監管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模式。
  • 去中心化金融的運作中,通訊軟體例如Telegram扮演重要的通訊串接作用。未來犯罪偵查除強調對金流業者例如幣商的監理,也需要開始重視數位平台服務業者可扮演的角色。

 

 

CIEL將持續參與國際交流活動,與政府機關與執法機關共同推動虛擬資產金融監理與犯罪防治制度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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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s and Announcements

活動公告

2025.12.15

活動

2025企業法制創新沙龍|第二、三場次精彩回顧

第二場次以「新興支付工具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為主題,由本中心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 主持,邀請財金公司林國良董事長、國泰世華銀行陳冠學數位長,以及奧丁丁集團王俊凱創辦人共同與談,從金融基礎設施、銀行實務與新創經驗等多元視角,探討支付創新所帶來的制度挑戰與發展想像。

 

 

王俊凱創辦人分享其參與穩定幣跨境實務的經驗,指出穩定幣在提升跨境匯款效率與即時性上具備明顯優勢,但仍須克服法遵流程、洗錢防制、跨鏈清算與法幣兌換等關鍵問題。林國良董事長則從金融基礎設施角度指出,支付工具的演進本質上是持續數位化的過程,穩定幣在結算速度與效率上的潛力,已成為既有體系必須正視的趨勢。陳冠學數位長由銀行視角觀察,強調客戶最在意的是服務是否即時、穩定且不中斷,特別是在企業與跨境金融場景中,區塊鏈與穩定幣雖具效率優勢,但仍需在風險控管與法遵框架下審慎推進。

 

 

第三場次以「人工智慧金融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為題,由本中心執行長 黃種甲老師 主持,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施宜君副處長、資策會王自雄主任,以及滙豐銀行羅詩敏副總經理共同與談,從產業應用、監理政策與制度設計等層面,深入探討 AI 於金融領域的實際應用與潛在風險。

 

 

在討論中,羅詩敏副總首先指出,目前金融業導入 AI 仍以機器學習為主,廣泛應用於內部流程優化、客服與理財機器人,以及洗錢防制與打詐等場景,但模型的可解釋性與持續驗證仍不可或缺。施宜君副處長則說明,AI 亦已應用於信用分析、核保理賠與投資管理,但生成式 AI 因涉及幻覺、錯誤與個資風險,現階段多限於員工輔助用途,主管機關亦採取指引先行、風險導向的監理方式。王自雄主任指出,金融機構高度仰賴第三方供應商進行 AI 開發,可能衍生集中度與單點故障風險,未來在制度設計上,仍須兼顧委外管理與金融機構自身的營運韌性。

 

 

第二、三場次討論圓滿落幕,分別聚焦支付創新與人工智慧兩大金融科技關鍵議題,充分展現產官學界對基礎設施、監理彈性與風險治理的多元觀點。CIEL將在彙整各方先進所提出的寶貴建議後,持續精進與研究,以期待於未來對法制的發展提供具體貢獻。

2025.12.15

活動

2025企業法制創新沙龍|第一場次精彩回顧

2025年12月15日,CIEL舉辦「2025 企業法制創新沙龍」,就現實世界資產(RWA)、跨境支付、穩定幣及AI等議題,進行產官學之交流與對話。本次沙龍活動首先由本中心主任、臺灣大學曾宛如副校長進行開幕致詞。曾副校長特別指出,本次沙龍的重要目的,在於透過產官學的意見交流,逐步形塑明年度的研究主軸。此外曾副校長也特別期許金融主管機關在政策形成過程中,可參考國際作法組成諮詢委員會,提出政策白皮書並進行公眾諮詢程序,以期對監理政策進行深度研究,並與產業實務進行公開對話,使制度更具備專業性及透明性,並能回應市場需求的彈性。

 

 

隨後,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金隆主任委員為本場活動致詞。彭主委首先肯定本次沙龍以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理為主題,並分享主管機關對於相關議題包括現實世界資產、新興支付工具以及人工智慧的整體監理思維,強調「不冒進、不落後」的原則,逐步推動相關試點與制度討論。彭主委並以籃球舉例,說明產業發展與規則制定的先後順序可能存在複雜關係,許多金融科技發展可能必須先行建構相關法制與基礎制度,才得以順利開展,由此可見法制創新的重要性。彭主委最後亦再次肯定本中心的成立,以及本中心在金融監理與創新議題上所扮演的角色與貢獻。

 

 

於兩位貴賓致詞後,本場沙龍活動的第一場次正式展開。本場次由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擔任主持人,並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暨期貨局黃仲豪副局長、集保結算所白蕙華法遵暨法務室經理,以及臺灣銀行陳泓志專案經理擔任與談人,共同探討 RWA的基礎設施發展與實務挑戰。

 

 

於本場次中,黃仲豪副局長分享證期局對有價證券RWA的監理規劃,從財產權定性、發行、再次發行、場外交易、保管、交割等面向,提出各不同階段可能涉及的監理議題,並且分享不同區塊鏈類型的相對優劣分析。白蕙華經理則從其於集保結算所實驗有價證券RWA的實驗經驗出發,指出有價證券RWA可能涉及的民事財產權議題,包括代幣化有價證券在強制執行、變價程序與繼承等制度問題,此外也分享集保在資產代幣化的發展過程中可扮演的虛實轉換角色,可協助消費者選用不同帳本制度的有價證券。陳泓志專案經理則分享臺灣銀行目前推行的黃金 RWA專案,說明RWA在清算、結算及金融基礎設施優化上的實際效果,同時提出資產上鏈可能涉及的非銀行業者競爭、個資保護與洗錢防制,以及資產退場機制等新興課題。

 

 

第一場次的討論至此圓滿結束。CIEL將持續透過研討會與產業沙龍等平台,促進學界、實務界與監理機關之間的交流,作為未來研究與制度討論的重要基礎。

2025.12.13

活動

臺大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CIEL)協助舉辦「 2025 Asia-Pacific Trusts Law Symposium」(亞太信託法系列專書研討會)

臺灣大學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CIEL)於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13 日,共同主辦第四屆 Asia-Pacific Trusts Law Symposium(亞太信託法系列專書研討會)。本研討會為「亞太信託法系列專書」研究計畫的重要年度集會,過往三屆集會分別於墨爾本大學、首爾大學及東京大學舉辦,本年度由 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籌劃與主辦,於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舉行。

 

 

亞太信託法系列研討會是一個長期運作的國際學術研究網絡,集結來自澳洲、紐西蘭、日本、韓國、香港、澳門、中國、新加坡、泰國、印度、美國以及臺灣等地的信託法學者,透過定期會議進行深度討論,並以比較亞太地區信託法發展、推動專書出版為核心目標。該研究群至今已出版三本系列專書,涵蓋信託法基本理論、比較法制與多元實務應用。本屆研討會亦延續該研究群以出版為導向的密集討論模式,每篇論文均經過深入的現場問答討論,促進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間對信託制度核心理念的實質對話。

 

 

本次研討會分兩日進行,發表主題包括民事信託、商事信託、公益信託、投資信託、家族信託、安養信託、離岸信託等議題。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亦與香港大學Kelvin Low教授、東京大學行岡睦彥教授以及北京大學樓建波教授共同發表Organising REITs in Asia一文,比較日本、香港、新加坡、台灣、中國的不動產投資信託法制對信託制度的規範與實務。

 

 

CIEL 作為協辦單位,持續支持此一跨法域、跨世代的學術網絡,並透過引介國際研究社群、參與主辦與學術交流,深化臺灣在比較信託法與企業法制研究中的國際連結。未來,CIEL 亦將持續投入相關國際合作,促進台灣法學研究與亞太及全球學界之對話與互動。

 

 

2025.12.01

公告

企業法制創新沙龍:金融創新與金融基礎設施監理新思維

沙龍日期:2025年 12月 15 日(週一)14:00 – 17:00
沙龍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
報名費用:免費
本活動可抵臺大法律學院服務學習及碩博士生學習時數
2025年金融科技正加速牽動全球法制與市場的變革,隨著美國新政權調整虛擬資產與穩定幣監理政策、歐盟 AI 法正式生效後持續推動業界變化,各式 AI 與區塊鏈金融應用蓬勃發展,正重新定義金融基礎設施的面貌。我國監理機關近年亦積極布局,包括現實世界資產(RWA)、跨境支付、穩定幣、存款代幣,以及 AI 金融與大數據分析等重要領域,相關研發已展現進展,也帶來更多制度上的新課題。面對這股浪潮,CIEL 2025 企業法制創新沙龍將集結主管機關、智庫、金融與科技業者,共同探討:
#現實世界資產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
#新興支付工具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
#人工智慧金融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
此次沙龍將匯聚產官學界的專家學者,聚焦RWA、新興支付工具與 AI 金融三大議題,透過沙龍式的交流討論剖析現況、釐清問題,並思考法制創新的方向。誠摯邀請您一同參與,透過深入交流凝聚前瞻洞見,為臺灣在全球金融科技浪潮中的定位注入新視野。

2025.11.26

活動

CIEL活動精彩回顧|永續金融與金融管制研討會

2025 年 11 月 26 日,CIEL 主任 曾宛如副校長受邀於「永續金融與金融管制研討會」開場致詞,為本次活動揭開序幕。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與 楊岳平教授亦分別擔任發表人,從法制、資訊揭露與監管工具等角度分享永續金融的最新洞見。

 

 

陳副主任從「透過金融機構間接規範企業永續發展」切入,提醒利用金融機構切斷金流或施壓市場參與者雖具政策誘因,但也涉及正當性、法律適用性、成本與治理等挑戰。間接規範應與直接規範相互補充,而非讓金融機構成為過度依賴的政策工具。

 

 

楊副主任以「由永續揭露重省證券詐欺規範」為題指出,多數永續資訊揭露並非證券詐欺問題,主要仍由行政機制處理,但永續資訊揭露要求也提供了契機,促使我們重新審視證券詐欺規範與財務不實規範的關係,以及證券詐欺下若干重要議題例如重大性、交易因果關係、詐欺市場理論等核心要件的應有解釋。

 

 

本次研討會集結產官學界專家,以多元觀點深入對話永續金融的法制與監管發展,CIEL 也將持續參與永續金融的討論與研究,與各界攜手推動更完善的法制發展。

 

2025.11.21

活動和消息

2025企業法制創新研討會|第三場圓桌論壇

本次圓桌論壇由 CIEL 黃種甲執行長主持,並由 陳肇鴻副主任、楊岳平副主任、蔡英欣教授、賴奕成准教授擔任與談人。

 

 

代幣化的法律定位

黃執行長提出代幣究竟應回到基礎權利,或以區塊鏈上的電磁紀錄本身作為判斷標準的核心問題。陳副主任回應,代幣多介於債權與物權之間,更像「價值載體」,國際趨勢也逐漸以「控制力」作為判準,使系統營運者在權利識別與移轉中更為關鍵。楊副主任指出,國內法院多採動產論,但學界認為屬無體財產,制度定位尚未定型;賴教授則提醒,代幣是否具排他性支配仍需釐清,顯示整體法律性質仍在形成中。

 

 

監理調整與支付工具代幣化

在監理面向,與談人認為應同時考量既有制度與新興風險。楊副主任說明,若代幣化後仍承襲原有支付工具功能,可沿用既有架構;若因市場波動、帳本不可控或匿名性等造成新風險,則需補強監理,各國對穩定幣多採類電子支付規範即為例證。代幣化支付對貨幣政策影響有限,因資金最終仍回到銀行體系。

 

 

跨境最終性與洗錢防制的挑戰

開放問答階段,聽眾首先詢問跨境交易中「到帳最終性(finality)」的判定方式。楊副主任回答,若市場由單一穩定幣主導,最終性可由發行機構統一定義;多元市場則需金融機構協商共同原則,且最終性也可透過契約建立。國際上則存在以分散式帳本本身作為判定基準,以及以「控制力」為核心,與占有概念較為接近的兩種立場。而關於洗錢防制,當智能合約自動交割至黑名單地址,實務多由契約分配風險;但黑名單資訊若依賴國際資料庫,可能造成資訊不對稱,是台灣未來的重要課題。

 

 

全球代幣化趨勢

最後,有聽眾詢問金融資產與非金融資產代幣化在國際上的實例與發展趨勢。陳副主任指出,全球監管仍呈現碎片化,高價值金融資產較可能率先代幣化。賴准教授說明日本以酒類、GameFi、旅館使用權等低價值資產試行,以降低社會疑慮,顯示市場可能由生活型場景逐步擴展。

 

 

CIEL將持續投入對 RWA、支付工具代幣化與 Web 3.0金融監理之研究,從民法、刑法、金融法與國際規範等不同面向深化分析。我們期望在未來能提供更具體的制度建議,協助台灣在新興技術與全球監管快速演變的環境中,建立兼具創新與穩健的企業法制架構,並持續作為產官學交流、政策思考與法制創新的重要平台。

 

2025.11.21

活動

2025企業法制創新研討會|第二場次回顧

研討會第二場次由CIEL副主任楊岳平教授主講、蔡英欣教授與談,以「支付工具代幣化」為題,從監理法制與跨國比較兩大面向深入分析支付代幣化的制度定位、風險特質及未來監理方向。
穩定幣的運作模式與風險
楊副主任指出,穩定幣本質上接近電子儲值的代幣化,具有許多電子儲值的特性。楊副主任以初級與次級市場的差異分析穩定幣的法律結構,初級市場的購買與贖回類似電子儲值,但次級市場的鏈上自由流通則不受發行人掌握,依賴虛擬資產服務業者運作,因而在洗錢防制、帳本技術控管與價格脫鉤等面向呈現新的風險,這些特性使穩定幣在制度上與既有支付工具產生差異。
全球監管趨勢的比較觀察
楊副主任進一步梳理全球法域在穩定幣監管的發展現況,國際上,日本與新加坡均適用其支付法制納管穩定幣,歐盟亦將穩定幣視為電子儲值代幣加以規範;相對而言,美國因缺乏聯邦層級的支付法制,因此在討論上容易將穩定幣理解為類存款商品。此外各國均共同關注準備資產十足與隔離要求等議題,但在發行人資格、準備資產組成等議題上仍有分歧。
日本的制度設計與產業策略
蔡英欣教授補充,日本在 2022 年率先完成穩定幣專法,制度完整度居全球前列。以 JPYC 的日圓穩定幣為例,說明其準備資產以國債與現金為主,並指出日本銀行業透過 Progmat 平台積極布局代幣化基礎設施。然而代幣化也使銀行面臨手續費下降、流動性管理複雜化與資料掌握度降低的挑戰。
代幣化時代的監理方向
蔡教授強調,不論是穩定幣、存款代幣或 CBDC,未來支付工具的核心仍由金融機構與央行掌握。支付工具代幣化促使法制重新思考功能、風險與責任配置,在制度仍在成形之際,跨領域合作與前瞻布局將是台灣因應全球金融科技變革的重要關鍵。
面對全球金融科技的快速演進,制度如何在促進創新與維護穩定間取得平衡、如何因應新型態支付工具帶來的跨境監理皆是後續需持續鑽研的核心面向。CIEL 將持續投入相關研究,致力為臺灣打造更具前瞻性與市場韌性的法制藍圖。

2025.11.21

活動

2025企業法制創新研討會|第一場次回顧

臺大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CIEL)長期關注科技變革下的企業法制挑戰。本年度研討會以「Web 3.0 金融與監理創新」為主題,探討代幣化對資產市場與支付體系可能帶來的制度影響,並勾勒未來台灣在相關法律及規範制度上的思考方向。

 

 

第一場次由本中心陳肇鴻副主任主講、東北大學賴奕成準教授與談,以「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為題,聚焦探討:

 

RWA 代幣化的法律核心:表彰資產的權利與價值

陳副主任指出,法律工具來表彰基礎資產、權利或價值並非全新的概念,與傳統的股票、車票或載貨證券等證券的發展脈絡相承,透過區塊鏈技術予以代幣化,RWA所表彰的對象理論上可相當多元,因此,RWA的法制討論必須回歸到其所承載權利的法律類型判定,這是所有後續交易、生效及風險分配的前提。

 

技術優勢與法律風險的權衡

科技發展促進了RWA的概念與技術成熟,帶來了顯著的潛在優勢。透過代幣化,不同類型的資產能夠進入市場進行投資、轉讓或分割,大幅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分散式帳本技術(DLT)則有助於提升交易效率並增強資產特定性與排他性。然而陳副主任也強調,代幣化也可能創新新的交易風險,並引入新的法律問題。

 

 

權利性質的細緻區分與影響

陳副主任進一步探討RWA的核心難題:「如何使資產、權利或價值融入法律工具」,並進一步決定代幣及其所表彰資產的流動性。在此基礎上,資產代幣所表彰的權利性質會影響相關的法律適用問題,究竟代幣化究竟應屬於私法自治範疇,還是需法律明文介入,亦是待討論的法政策問題。

 

國際借鏡與前瞻性議題

陳副主任點出,RWA的法政策思考可借鏡既有的制度以及國際上不同領域應用的發展軌跡。賴奕成準教授亦指出,日本實務界已在黃金、日本酒等領域進行試驗,並引發了代幣法律性質、資產移轉、權利實現等問題的討論。賴教授更提出提出了值得深思的開放性問題:若RWA的表彰對象擴及「人格、身分類型或其他身分狀態」,將會帶來怎樣的法律議題。這突顯了RWA的高度可塑性與伴隨而來的法制不確定性,也確立了持續投入金融科技法制研究的重要性。

 

 

本場次的討論圓滿結束,也強化了 CIEL 持續投入 RWA 與金融科技法制研究的方向,期望能為台灣未來的法治創新提供更具前瞻性的貢獻。

2025.11.06

活動

國際學術交流|與 Deborah Kay Burand 教授蒞臨 CIEL 探討永續金融與影響力投資發展

2025年11月3日,CIEL 很榮幸歡迎紐約大學法學院(NYU Law) Deborah Kay Burand 教授蒞臨交流,與CIEL副主任楊岳平教授陳肇鴻教授共同探討永續金融及影響力投資的相關議題。
永續金融教育與市場連結
三位教授一致認為,永續金融不能只停留在制度與法規的討論,實務上需要理解市場機制、交易流程與利害關係人的動機,才能真正掌握永續金融的全貌。法律教育應走出「只談條文」的框架,連結市場實務,培養更完整的分析能力。
影響力投資的擴張困境
影響力投資在擴張過程中,可能面臨偏離初衷的風險。Burand教授指出需要嚴肅看待「影響風險」,以微型信貸為例,缺乏妥善設計可能造成受益者更大的負擔,如何清楚定義、衡量並管理這些風險,仍是實務界與學界的共同挑戰。
AI 融入治理的機會風險
Burand教授分享國際主權財富基金運用AI提升盡職調查效率、比對資料與監測決策一致性。AI在分析上具優勢,但可能從輔助角色逐漸變成影響決策的核心力量,這是未來投資治理必須正視的挑戰。
雙方交流也聚焦台灣在永續金融研究中的角色定位,Burand 教授鼓勵CIEL持續深化跨國合作、累積案例研究,使台灣的學術成果能被更多國際社群看見。CIEL將持續拓展國際交流,促進跨領域對話,結合理論與實務觀察,積極形塑國際對話,共同推動永續發展的長遠願景。

2025.11.04

公告

活動資訊|永續金融與金融管制研討會

🔸活動日期:2025 年 11月 26 日(三)12:40-16:00
🔸活動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多媒體教室1301
🔸主辦單位:臺灣大學法律學院企業暨金融法制中心、台灣保險法學會
🔸協辦單位:臺灣大學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繼耘保險文教基金會
🔸報名截止日:11/20(四)中午12:00前
🔸報名成功通知信: 11/21(五)統一寄發
🔸本次活動因場內不可飲食恕不提供餐點,為求環保若有飲水需求請自備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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