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2

楊岳平副主任受邀出席「TechOrange 2025科技金融論壇暨第9屆 Hit FinTech 高峰會」與談虛擬資產政策監管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於2025年6月2日受邀參加由 TechOrange、KNOWING 新聞、幣特財經及鍶科技共同主辦之「TechOrange 2025 科技金融論壇暨第 9 屆 Hit FinTech 高峰會」,並於「政策講堂:監管發展新篇章」場次與擔任與談人,同場其她與談人包括立法委員許智傑、立法委員黃珊珊以及前金管會主委王儷玲。


在此次論壇中,楊教授針對我國正在討論中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以及我國未來的虛擬資產監管環境提出法律層面的觀察,分享於法律層面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應著重的監管議題,以及強調虛擬資產新創團隊重視法令遵循與面對法遵挑戰的重要性。


楊副主任本次與談內容重點的相關報導可參考:https://techorange.com/2025/06/04/financial-regulation/

2025.06.12

楊岳平副主任受邀出席立法院《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公聽會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於2025年6月12日受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邀請,出席「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公聽會,針對草案內容以金管會委託研究團隊代表之身分分享立法考量。

 

本次公聽會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賴惠員召集,政府機關包括金管會、中央銀行以及法務部均受邀出席,立法委員林思銘、黃珊珊、麥玉珍、鍾佳濱、賴士葆、葛如鈞等均有發言。

 

楊副主任於其發言中指出,本次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並非全盤移植單一國家的制度,而是綜合參考歐盟、日本、香港及韓國等比較法,並依據台灣市場特性加以調整。其核心精神在於將虛擬資產服務商定位為金融機構納入金融監管,搭配刑事責任之設計,以因應行政機關對未經許可業者缺乏檢查權限的執法困境。

 

楊副主任並補充指出,針對穩定幣監理上,本次草案僅納入錨定法定貨幣的類型,對於錨定其他虛擬資產或商品的穩定幣採「不納管亦未禁止」的態度。此外,草案並未一次性納管所有虛擬資產新興業務,但針對法律風險較高、已有一定市場的「借貸業務」優先規範,並預留制度彈性授權主管機關未來再逐步擴大納管其他新興業務,而採取漸進式的策略。

 

綜合而言,楊副主任指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係以「原則性母法」提供整體監理框架,再透過子法與行政命令滾動調整細節,以回應技術發展的快速變動,避免過度僵化管制不易因應產業實務演進。

 

本次公聽會完整記錄可參考: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5060251/PPGB60500_2100_20988_1140618_0004.pdf

2025.05.29

楊岳平副主任發表「Trusts and Fund Structures in Taiwan: Laws and the Boundaries of Trusts」於「Asia-Pacific Trust Law, Volume 3: Boundaries in Context」專書中

本中心楊岳平副主任於國際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的「Asia-Pacific Trust Law, Volume 3: Boundaries in Context」專書中,發表英文專章〈Trusts and Fund Structures in Taiwan: Laws and the Boundaries of Trusts〉

 

本研究以台灣投資基金制度為例,分析信託作為投資基金的「資產隔離工具」的優勢與局限。本研究特別指出台灣的公募基金多採用信託結構,其根本原因與《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制度設計有關。相比之下,台灣的私募基金多採用公司或有限合夥架構,其根本原因亦與《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欠缺管制有關。

 

楊副主任透過台灣法制對不同資產隔離工具的差別設計與實務運作情形指出,信託的優勢並非絕對,也和一國信託法與商業組織法的相對彈性有關,具有明顯的法制背景依附性。

 

本研究相關發表資訊可參考:https://www.bloomsbury.com/uk/asiapacific-trusts-law-volume-3-9781509972951/

 

2025.05.27

楊岳平副主任受邀出席「東吳企管財經講堂」與談「全球詐騙黑產業鏈」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於2025年5月27日受邀出席《東吳企管財經講堂》,與多位產官學代表共同探討「全球詐騙黑產業鏈」的現象與挑戰。

 

本次講堂聚焦於詐騙手法的產業化、組織化發展,並從金融、科技及法律角度深入分析如何提升社會防詐能力。本次講堂由前行政院長陳冲主持與引言,邀請包括刑事警察局預防科科長林書立以及今周刊、走著瞧等產業代表與談。

 

 

楊副主任以學者代表身分與談,分享其於法律層面的觀察。楊副主任指出,打擊詐騙的法制建構必須在保護公民隱私與維護金融安全之間取得平衡,不同型態的詐騙也有難易不同的監管對策設計,其中投資詐騙為我國最主要的詐騙型態,我國或許應考慮加強投資服務許可制度,加強對集資行為與投資管理行為的監管,以降低投資詐騙發生機率。

 

本講堂相關影音資訊可參考: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KESzVds51wU7kbzwtB6EEZTYSR335DYq

2025.05.26

楊岳平副主任受邀與談日本銀行法權威岩原紳作教授之「日本銀行規範之現狀與課題」專題演講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於2025年5月26日舉辦專題演講,邀請日本銀行法權威岩原紳作教授,針對「日本銀行規範之現狀與課題」進行演講。


岩原教授的演講主題涵蓋廣泛的金融監理議題,包括產金分離、匯兌業務監理、穩定幣及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等。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受邀擔任與談人,與岩原紳作教授進行跨國對話。

 

 

兩位教授針對日、美、台三地相關監管的異同以及制度特色,展開深入討論與互動。楊副主任特別針對台灣正在發展中的電子支付、穩定幣及數位貨幣監理議題,請教岩原教授的日本觀點與發展脈絡。

 

2025.05.23

NTU CIEL副主任楊岳平與陳肇鴻教授出席「公司法百年論壇」|探討公司治理改革模式

國立臺灣大學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CIEL)副主任楊岳平與陳肇鴻教授,於2025年5月23日,參與由公益信託臺灣財政金融法學研究基金、公益信託臺灣公司治理法律研究基金攜手政治大學法學院主辦之「公司法百年論壇114年系列(一):董監事責任」,聚焦公司治理制度下的責任配置與法制設計挑戰。

 

 

參與第一場次〈省思公司治理的漸進式改革模式〉論壇時,提出關鍵觀點:
* 董事會使用(或不用)各種不同的AI工具在公司決策及內部管理上,未來有面臨潛在的注意義務責任,責任機制就董事會使用人工智慧工具上可能扮演促進(或妨礙)的角色,法制的方展方向可持續觀察
* 我國公司治理制度下的「軟法」就比較公司治理而言,具有一定程度行政干預的軟中帶硬特性,以及可能是折衝規範明確性與彈性下的產物

 

CIEL 透過研究、論壇參與與政策建言,推動具前瞻性與實務連結的公司法制度深化。

 

2025.05.22

NTU CIEL 蘇凱平副主任應邀授課|數位證據與證據能力的法理實踐

2025年5月22日,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CIEL)副主任、臺大法律學院蘇凱平副教授,受邀於司法院法官學院 – 刑事證據法研討會,進行為期半日的專題授課,主題為:「數位證據之取證與證據能力」,超過150位法官修習本次專題課程。

 

本次課程聚焦於:

– 數位資訊的無痕跡性與證明風險
– 原件與複製品的法律區辨
– 證據能力與技術可靠性的交錯關係
– 傳統最佳證據原則在現代科技環境中的限縮與轉化

 

本次授課議題亦關係到數位資料治理、電子交易憑證與科技化商業活動的證據處理,為企業法制與數位法學的重要交叉議題。

 

CIEL 持續關注數位轉型對法律制度所帶來的衝擊,未來也將持續推動「科技 x 法律」的跨域研究與交流。

2025.05.22

陳肇鴻副主任參與「融資公司法」立法院公聽會

2025年5月22日,立法院舉辦「融資公司法」公聽會,邀集各界學者專家與監理機關共同探討融資駔賃公司之規範方向。本中心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 亦受邀與談,提出其觀察與建議。


陳副主任提醒,融資公司是否需要制定專法,必須先釐清政策目標為何。針對高利貸、詐騙及借貸剝削等社會關切,現行法律包括《民法》、《刑法》、《洗錢防制法》乃至近年通過的「打詐四法」等已均有著墨。若僅是針對詐騙或特定不當行為立法,可能導致規範掛一漏萬,甚至壓縮普惠金融的空間,使真正有資金需求的民眾被迫轉向地下錢莊。陳副主任並建議,與其貿然制定專法,不如透過既有法律與子法工具,加強對利率、資訊揭露、借款人適當性與公平交易的規範,循序漸進觀察市場發展,再決定是否需要全面性的法律架構。

 

本次公聽會完整記錄可參考: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5051668/PPGB60500_2100_20988_1140603_0004.pdf

2025.05.20

CIEL 參與金管會「虛擬資產服務法」制度討論|建構數位資產監理新架構

隨著虛擬資產日益普及,監理制度也迎來重大變革。2025年5月20日,金管會舉辦「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座談會」,邀集產官學界共同交流草案設計方向。CIEL 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應邀代表研究團隊出席,與金管會、檢察官代表、銀行公會、虛擬資產業者及相關協會成員深入討論。

 

會議聚焦草案之關鍵設計,包括:
* 穩定幣之發行與交易規範
* 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的落地與管理
* DeFi是否適用虛擬資產服務法相關規範
* 金融機構跨足虛擬資產業務與穩定幣發行

 

CIEL 持續參與虛擬資產法制規劃工作,並將關注草案預告、立法進程與未來執行面之法政挑戰,促進金融科技治理體系的成熟與穩健。

2025.05.12

⭐️《NTU CIEL 開幕儀式|地緣政治經濟時代的新企業法制》活動精彩回顧(下)⭐️

《NTU CIEL 開幕儀式|地緣政治經濟時代的新企業法制》

 

2025年5月12日,「臺大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CIEL)」在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的國際會議廳,正式揭牌。同時,當天亦舉行了精彩的圓桌論壇,對於地緣政治時代下的企業法制創新進行深刻討論。接續著揭牌儀式的內容回顧,接著讓我們來一同回顧本次圓桌論壇的精彩內容!

 

第二場次圓桌論壇由本中心楊岳平副主任擔任主持人,邀請三位來自產官學界的專家共同參與討論,分別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童政彰局長、建業法律事務所馬國柱首席顧問,以及高盛集團(台灣)陳子揚董事總經理暨投資銀行部主管。

 

 

首先,由童政彰局長從主管機關的角度進行分享。童局長指出,面對全球局勢變動與金融監理的挑戰,台灣作為一個資源較為有限、地狹人稠的島國,其經濟命脈深深仰賴國際貿易。在此背景下,我國銀行業目前在全球設有近650個據點,台商走到哪裡,監管體系便跟進到哪裡,而健全的法律架構則是銀行穩定營運的基石。

 

他進一步說明,國際監理標準必須與國際接軌,符合全球規範。政府目前正配合巴塞爾協定IV(Basel IV),以強化銀行體系的韌性、提升資本適足率,鼓勵銀行維持良好的資本結構與資本週轉效率。童局長特別強調,金管會的銀行監理政策堅持產業支持原則,絕不在逆境中撤資或縮手,並保證舊貸得以展延、持續支持中小企業。

 

此外,童局長也提出,金管會將持續推動政策,致力於將台灣發展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他指出,由於航運與半導體產業的蓬勃發展,自2015年起,我國銀行存款從34兆新台幣成長至2025年的60兆,資金充沛。面對中小企業即將面臨第二代與第三代的交班挑戰,金融業在協助企業穩健地進行財富傳承方面將扮演關鍵角色。他強調,政府將持續推動「留財與引資並重」的策略,吸引資金投資台灣、促進產業升級,期許能達成「兩年有感、四年見變、六年成形」的政策目標。

 

 

馬國柱顧問則以其多年會計師經歷出發,分享他對企業家布局策略的觀察,並剖析全球主要經濟動態及其競爭趨勢。他從政治經濟學角度切入,探討產業鏈整併的未來,包括貨幣政策的緊縮與再寬鬆、民族資本主義的回潮、功能性貨幣的再平衡、ESG規範造成的新型經濟壁壘、責任稅制與主權稅制的發展,以及課稅權的重構等重要議題。

 

他強調,企業應該主動調整自身的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結構,而非將壓力完全轉嫁給央行或金融主管機關。他呼籲,台灣企業應建立具有競爭彈性的跨國經營與法制聯盟體系。由於台灣以家族企業為主體,企業主多習慣現行國內法制,因此更需專業顧問提供前瞻性建議與因應對策。

 

 

陳子揚總經理則從實務面觀察指出,在地緣政治與貿易壁壘日益升高的情勢下,企業必須採取積極策略因應,包括強化資本結構、推動併購等,以提升自身競爭力與規模。

 

他提到,雖然台灣資金充裕,股票二級市場活絡,但股票一級市場的籌資動能仍顯不足,這是未來可以強化的重點方向。同時,金融業的整併也是提升體質的重要方式。近期許多企業展現海外併購的積極態度,正是因應國際局勢變化的具體作法。

 

他也談到私募基金在韓國與日本的快速發展,正逐步改變企業經營樣貌,讓企業得以重新聚焦、再出發並獲得市場認同,這也為台灣企業指出了可能的前進方向

 

然而,陳總經理指出,併購過程中的一大挑戰來自於主管機關的核准程序,若審查過程過長,企業可能已歷經多次市場循環,增加不確定風險。他認為,這是政府應檢討與優化的環節之一。總結來說,他鼓勵企業持續提升自我競爭力,也期望金融監管機構能持續給予實質協助,並認為本中心的成立正是探討這些關鍵議題的絕佳契機。

 

 

最後,楊岳平副主任對以上深刻的討論做出總結。楊主任指出,本中心所關注的創新議題,除了新興發展的科技議題,實際上如公司治理、併購、籌資等企業法制最根本的議題,實際上在不同的時代下,也會是歷久彌新的議題,值得我們仔細思考和研究。

 

 

最後的最後,為本次揭牌典禮暨圓桌會議的閉幕儀式,由本中心陳肇鴻副主任與楊岳平副主任進行致詞。

 

陳副主任感謝各位來賓的參與,本次圓桌論壇有國際視野探討川普時代對公司法制的影響;也有國內產官學代表,分別從國際學術研究、國內金融監理以及跨國併購與投資等角度,共同分享這段時間大家在不同位置的觀察。期望本中心能持續邀請國內外學者以及產官學界,以不同的思維,激發不同的觀點,讓台灣的法制更加成長。

 

 

楊副主任表示,本中心的英文縮寫「CIEL」是法文天空的意思,期望本中心的研究能繼續向上突破,使臺大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不只是單純的學術研究中心,也是產官學合作平台,在交流過程中,研究中心能成為中立的角色,聚集各領域代表共同創造進步的企業法制。

 

 

至此,本次揭牌典禮和圓桌會議圓滿結束,特此感謝所有與會嘉賓的精彩分享與深刻見解,也感謝各方先進的蒞臨參與!本中心將持續努力推動企業法制創新,也期待未來與更多夥伴攜手共創更多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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