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1

新聞

CIEL 楊岳平副主任 研究成果發表|金融科技之發展與問責──論去中心化與智能化金融下的責任法制

CIEL 副主任 #楊岳平教授 於2026年3月出版的《數位社會的智慧治理》專書中,發表〈金融科技之發展與問責──論去中心化與智能化金融下的責任法制〉一文,從責任法制視角深入剖析金融科技對既有監理架構的衝擊,並提出制度調適方向。

 

本文以「去中心化」與「智能化」兩大金融科技的核心發展趨勢為分析主軸,聚焦兩項關鍵問題:其一,在區塊鏈、分散式帳本技術與去中心化金融(DeFi)興起下,金融服務逐步去機構化,使傳統以金融機構作為監理中介與責任承載核心的制度基礎受到動搖;其二,在人工智慧與演算法廣泛應用於金融服務提供的情境下,金融決策與服務逐漸由人轉向系統,使責任主體的認定與歸責基礎產生結構性變化。

 

在去中心化金融情境中,責任法制面臨「責任主體難以特定」與「共同責任可能過度擴張」的雙重困境。為回應此一挑戰,本文提出可由「共同危險責任」的理論延伸,以及「無權利能力社團」的法理建構,重新理解去中心化生態系中的責任歸屬與監理可能性。

 

另一方面,在智能化的金融情境中,當金融服務由演算法或人工智慧直接驅動時,傳統以主觀故意或過失為核心的歸責模式受到挑戰。本文指出,人工智慧責任追究的重心可能需由「行為」層面轉向「監督」層面,例如強化要求人工智慧開發者或使用者的事前檢測與事後監督義務,此外將人工智慧擬人化解釋,以銜接既有責任法制架構,也是國際研究有提出的觀點。

 

金融科技不僅是技術創新,更對現行以責任主體為核心的金融監理模式構成結構性挑戰。未來制度發展的關鍵,在於如何在不抑制去中心化與智能化潛力的前提下,建構兼顧創新與問責的法制架構。

 

本文收錄於《數位社會的智慧治理》https://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8549&bkid_1=&KindID3=&KindID4=

2025.12.15

活動

2025企業法制創新沙龍|第二、三場次精彩回顧

第二場次以「新興支付工具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為主題,由本中心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 主持,邀請財金公司林國良董事長、國泰世華銀行陳冠學數位長,以及奧丁丁集團王俊凱創辦人共同與談,從金融基礎設施、銀行實務與新創經驗等多元視角,探討支付創新所帶來的制度挑戰與發展想像。

 

 

王俊凱創辦人分享其參與穩定幣跨境實務的經驗,指出穩定幣在提升跨境匯款效率與即時性上具備明顯優勢,但仍須克服法遵流程、洗錢防制、跨鏈清算與法幣兌換等關鍵問題。林國良董事長則從金融基礎設施角度指出,支付工具的演進本質上是持續數位化的過程,穩定幣在結算速度與效率上的潛力,已成為既有體系必須正視的趨勢。陳冠學數位長由銀行視角觀察,強調客戶最在意的是服務是否即時、穩定且不中斷,特別是在企業與跨境金融場景中,區塊鏈與穩定幣雖具效率優勢,但仍需在風險控管與法遵框架下審慎推進。

 

 

第三場次以「人工智慧金融的基礎設施發展與監理挑戰」為題,由本中心執行長 黃種甲老師 主持,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施宜君副處長、資策會王自雄主任,以及滙豐銀行羅詩敏副總經理共同與談,從產業應用、監理政策與制度設計等層面,深入探討 AI 於金融領域的實際應用與潛在風險。

 

 

在討論中,羅詩敏副總首先指出,目前金融業導入 AI 仍以機器學習為主,廣泛應用於內部流程優化、客服與理財機器人,以及洗錢防制與打詐等場景,但模型的可解釋性與持續驗證仍不可或缺。施宜君副處長則說明,AI 亦已應用於信用分析、核保理賠與投資管理,但生成式 AI 因涉及幻覺、錯誤與個資風險,現階段多限於員工輔助用途,主管機關亦採取指引先行、風險導向的監理方式。王自雄主任指出,金融機構高度仰賴第三方供應商進行 AI 開發,可能衍生集中度與單點故障風險,未來在制度設計上,仍須兼顧委外管理與金融機構自身的營運韌性。

 

 

第二、三場次討論圓滿落幕,分別聚焦支付創新與人工智慧兩大金融科技關鍵議題,充分展現產官學界對基礎設施、監理彈性與風險治理的多元觀點。CIEL將在彙整各方先進所提出的寶貴建議後,持續精進與研究,以期待於未來對法制的發展提供具體貢獻。

  • 2025 年 12月 15 日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

2025.02.07

新聞

楊岳平副主任受邀至早稻田大學法學院主辦之《Transnational Program》講授「FinTech’s Challenges to Financial Regulation」

於2025年2月4日至7日,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受邀出席早稻田大學法學院主辦之Transnational Program,並以「FinTech’s Challenges to Financial Regulation: An Accountability Perspective」,替出席Transnational Program的學員講授課程。

 

 

Transnational Program為早稻田大學法學院長年固定舉辦的短期跨國性課程,2025年以金融科技為主題,由早稻田大學法學院古谷修一研究所長與小出篤教授主辦,邀請臺灣國立臺灣大學、韓國首爾大學、英國倫敦大學皇后學院、德國漢堡博銳斯大學與日本早稻田大學師生共同參與課程,針對金融科技議題進行授課與學生分組報告。

 

 

 

於課程中,楊副主任提出金融科技的出現,包括網路的跨境特性、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特性、人工智慧的去人力特性等,稀釋與重構了金融監管傳統仰賴的「監管中介對象」(Regulatory Intermediary),導致傳統問責制度面臨挑戰。楊副主任並且提出金融監管機構可考慮的監管策略調整方向,包括直接納管金融科技業者、透過傳統金融機構間接監管金融科技業者,以及與其他主管機關進行非金融監管以外的技術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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