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EL 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接受《經濟日報》專訪,針對金控併購的資訊透明度議題分享進行深度剖析。近期國內金控業併購案接連展開,但併購消息該在什麼時點對外說明、如何回應市場傳聞,也再次成為金融機構與監理實務中的關鍵難題。

 

楊副主任說明,針對併購是否必須發布重訊,我國現行法仍以「交易條件是否具體確定」為判斷核心;在尚未確定交易對象與條件前,原則上並無強制揭露義務,甚至不可自願揭露。比較特別的是當大眾傳播媒體報導或外界傳聞與事實相似時,此際若確有案件進行中,原則上僅能不予評論;若並無任何併購計畫,則應明確否認。

 

楊副主任進一步指出,但當大眾傳播媒體報導已對股價產生影響時,公司另外負有立即澄清的義務,這是實務運作上最具有挑戰性之處,因為公司需要判斷大眾傳播媒體報導是否已經達到對股價產生影響的程度,這需要高度即時的內控判斷,否則可能面臨事後被認定違規的風險。

 

楊副主任並補充,即便主管機關近期已針對金控投資與公開收購進一步明定資訊揭露義務的時點,以兼顧保密要求,但上述大眾媒體報導下的立即澄清義務仍然適用,併購資訊在「尚未揭露的合法階段」與「市場已高度關注」之間,仍存在不易拿捏的灰色地帶。

 

隨著金控整併常態化,業者應將重訊管理視為企業治理的核心,透過更精確的資訊發布節奏,維護市場穩定並保護股東權益。CIEL 將持續關注併購法制與資訊揭露實務,推動更完善的金融監理環境與企業治理文化。

 

相關報導可參考:https://lnkd.in/gcxNq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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