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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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宛如主任發表「外國公司來臺第一上市之併購與股東保護」於「月旦法學雜誌」中

本中心主任曾宛如教授於《月旦法學雜誌》2025 年 6 月第 361 期發表〈外國公司來臺第一上市之併購與股東保護〉之研究,針對外國公司來臺第一上市後所衍生的併購與股東保護爭議,提出深入分析與制度省思。

 

 

曾主任於本文中指出,外國公司來臺第一上市後,曾因併購下市案件引發投資人不滿,主管機關亦高度關注。現行制度主要透過章程規定保障股東,但章程不得違反外國公司所屬國的強行法規,形成保障效果的限制。此外,證交所對於因併購下市與其他自願下市的規範亦有不同,合理性仍有待討論。

 

具體而言,投資人若不服我國公司的併購價格時,可向法院聲請裁定公平價格;然而當標的為外國公司時,準據法、國際管轄權及公司章程的交錯關係,往往增加救濟的困難。本文即從臺灣兩個事實相似但判決結果相異的案件切入,並參照開曼公司於美國私有化下市後異議股東的救濟途徑,剖析其中法律問題與現實挑戰。研究結論指出,我國未來應進一步釐清相關法律適用與程序設計,以兼顧投資人權益保障與跨境監理的可行性。

 

本研究可於以下連結下載:https://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536137&listkey=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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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平副主任受邀出席立法院《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公聽會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於2025年6月12日受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邀請,出席「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公聽會,針對草案內容以金管會委託研究團隊代表之身分分享立法考量。

 

本次公聽會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賴惠員召集,政府機關包括金管會、中央銀行以及法務部均受邀出席,立法委員林思銘、黃珊珊、麥玉珍、鍾佳濱、賴士葆、葛如鈞等均有發言。

 

楊副主任於其發言中指出,本次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並非全盤移植單一國家的制度,而是綜合參考歐盟、日本、香港及韓國等比較法,並依據台灣市場特性加以調整。其核心精神在於將虛擬資產服務商定位為金融機構納入金融監管,搭配刑事責任之設計,以因應行政機關對未經許可業者缺乏檢查權限的執法困境。

 

楊副主任並補充指出,針對穩定幣監理上,本次草案僅納入錨定法定貨幣的類型,對於錨定其他虛擬資產或商品的穩定幣採「不納管亦未禁止」的態度。此外,草案並未一次性納管所有虛擬資產新興業務,但針對法律風險較高、已有一定市場的「借貸業務」優先規範,並預留制度彈性授權主管機關未來再逐步擴大納管其他新興業務,而採取漸進式的策略。

 

綜合而言,楊副主任指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係以「原則性母法」提供整體監理框架,再透過子法與行政命令滾動調整細節,以回應技術發展的快速變動,避免過度僵化管制不易因應產業實務演進。

 

本次公聽會完整記錄可參考: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5060251/PPGB60500_2100_20988_1140618_0004.pdf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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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平副主任受邀出席《2025 AI 金融科技發展論壇》與談開放銀行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受AI金融科技協會邀請,於2025年6月10日舉辦之《2025 AI 金融科技發展論壇》擔任「創新 AI 國際化與開放銀行」議程之與談人。


本次論壇由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以及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作為開場致詞嘉賓,此外並由金管會創新處副處長施宜君進行專題演講。楊副主任則以與談人身分,分享開放銀行與AI金融創新帶來的監理模式改變。

 

 

楊副主任強調當代金融監理模式已由傳統「政府制定規則、業者遵循規則」的模式,逐步轉向「業者設計規則、政府審視認可」的市場化監理架構。此轉變意味著金融機構不僅需具備規則遵循能力,更需要具備規則創制能力,這要求金融機構理解監理目標以及掌握科技創新的風險管理需求。

 

楊副主任並提出國際上近年興起的「華盛頓效應」的概念,與過去討論的「布魯塞爾效應」形成對照,強調市場化的監理方式可以促進跨國金融科技發展與競爭力提升。

 

 

本次論壇與楊副主任與談內容之相關報導可參考:https://techorange.com/2025/06/10/2025-ai-based-fintech/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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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平副主任受邀出席「TechOrange 2025科技金融論壇暨第9屆 Hit FinTech 高峰會」與談虛擬資產政策監管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於2025年6月2日受邀參加由 TechOrange、KNOWING 新聞、幣特財經及鍶科技共同主辦之「TechOrange 2025 科技金融論壇暨第 9 屆 Hit FinTech 高峰會」,並於「政策講堂:監管發展新篇章」場次與擔任與談人,同場其她與談人包括立法委員許智傑、立法委員黃珊珊以及前金管會主委王儷玲。


在此次論壇中,楊教授針對我國正在討論中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以及我國未來的虛擬資產監管環境提出法律層面的觀察,分享於法律層面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應著重的監管議題,以及強調虛擬資產新創團隊重視法令遵循與面對法遵挑戰的重要性。


楊副主任本次與談內容重點的相關報導可參考:https://techorange.com/2025/06/04/financial-regulation/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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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平副主任發表「Trusts and Fund Structures in Taiwan: Laws and the Boundaries of Trusts」於「Asia-Pacific Trust Law, Volume 3: Boundaries in Context」專書中

本中心楊岳平副主任於國際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的「Asia-Pacific Trust Law, Volume 3: Boundaries in Context」專書中,發表英文專章〈Trusts and Fund Structures in Taiwan: Laws and the Boundaries of Trusts〉

 

 

本研究以台灣投資基金制度為例,分析信託作為投資基金的「資產隔離工具」的優勢與局限。本研究特別指出台灣的公募基金多採用信託結構,其根本原因與《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制度設計有關。相比之下,台灣的私募基金多採用公司或有限合夥架構,其根本原因亦與《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欠缺管制有關。

 

楊副主任透過台灣法制對不同資產隔離工具的差別設計與實務運作情形指出,信託的優勢並非絕對,也和一國信託法與商業組織法的相對彈性有關,具有明顯的法制背景依附性。

 

本研究相關發表資訊可參考:https://www.bloomsbury.com/uk/asiapacific-trusts-law-volume-3-9781509972951/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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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平副主任受邀出席「東吳企管財經講堂」與談「全球詐騙黑產業鏈」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於2025年5月27日受邀出席《東吳企管財經講堂》,與多位產官學代表共同探討「全球詐騙黑產業鏈」的現象與挑戰。

 

本次講堂聚焦於詐騙手法的產業化、組織化發展,並從金融、科技及法律角度深入分析如何提升社會防詐能力。本次講堂由前行政院長陳冲主持與引言,邀請包括刑事警察局預防科科長林書立以及今周刊、走著瞧等產業代表與談。

 

楊副主任以學者代表身分與談,分享其於法律層面的觀察。楊副主任指出,打擊詐騙的法制建構必須在保護公民隱私與維護金融安全之間取得平衡,不同型態的詐騙也有難易不同的監管對策設計,其中投資詐騙為我國最主要的詐騙型態,我國或許應考慮加強投資服務許可制度,加強對集資行為與投資管理行為的監管,以降低投資詐騙發生機率。

 

本講堂相關影音資訊可參考: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KESzVds51wU7kbzwtB6EEZTYSR335DYq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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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平副主任受邀與談日本銀行法權威岩原紳作教授之「日本銀行規範之現狀與課題」專題演講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於2025年5月26日舉辦專題演講,邀請日本銀行法權威岩原紳作教授,針對「日本銀行規範之現狀與課題」進行演講。

 


岩原教授的演講主題涵蓋廣泛的金融監理議題,包括產金分離、匯兌業務監理、穩定幣及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等。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受邀擔任與談人,與岩原紳作教授進行跨國對話。

 

 

兩位教授針對日、美、台三地相關監管的異同以及制度特色,展開深入討論與互動。楊副主任特別針對台灣正在發展中的電子支付、穩定幣及數位貨幣監理議題,請教岩原教授的日本觀點與發展脈絡。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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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鴻副主任參與「融資公司法」立法院公聽會

2025年5月22日,立法院舉辦「融資公司法」公聽會,邀集各界學者專家與監理機關共同探討融資駔賃公司之規範方向。本中心副主任 陳肇鴻教授 亦受邀與談,提出其觀察與建議。


陳副主任提醒,融資公司是否需要制定專法,必須先釐清政策目標為何。針對高利貸、詐騙及借貸剝削等社會關切,現行法律包括《民法》、《刑法》、《洗錢防制法》乃至近年通過的「打詐四法」等已均有著墨。若僅是針對詐騙或特定不當行為立法,可能導致規範掛一漏萬,甚至壓縮普惠金融的空間,使真正有資金需求的民眾被迫轉向地下錢莊。陳副主任並建議,與其貿然制定專法,不如透過既有法律與子法工具,加強對利率、資訊揭露、借款人適當性與公平交易的規範,循序漸進觀察市場發展,再決定是否需要全面性的法律架構。

 

本次公聽會完整記錄可參考: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5051668/PPGB60500_2100_20988_1140603_0004.pdf

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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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比較法學會青年比較法學者委員會第六屆比較商事金融法工作坊-活動回顧

美國比較法學會青年比較法學者委員會第六屆比較商事金融法工作坊

活動日期:2025年5月9日至10日

活動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第一會議室(1710)

青年比較法學者委員會比較商事金融法工作坊(YCC Workshop on Comparative Business and Financial Law)為美國比較法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Comparative Law)下設青年比較法學者委員會(Younger Comparativist Committee, YCC)自2014年起開始舉辦的學術活動,旨在以閉門工作坊的形式對青年比較法學者的研究成果進行深度評論與反饋,從而激盪其學術養成。

本工作坊自2020年起受全球COVID-19疫情影響,因此暫停舉辦。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副教授自2025年起出任美國比較法學會青年比較法學者委員會共同主席後,成功促成本工作坊於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重新舉辦,這也是此工作坊首次在美國以外之地區舉行,實屬不易,本中心因此協助舉辦本工作坊,本中心兩位副主任楊岳平副教授、陳肇鴻副教授更以本工作坊的主辦人身分全程參與討論交流。

本次工作坊獲選的七篇文章分別來自日本一橋大學Davide Luigi Totaro講師、美國賓州大學林永正法學博士候選人、印度阿里格爾穆斯林大學Samreen Ahmed博士與Mohammad Nasir助理教授、日本神戶大學熊代拓馬副教授、澳洲國立大學Akshaya Kamalnath副教授、美國肯恩大學Kwanghyuk (David) Yoo助理教授以及義大利博科尼大學Vanessa Villanueva Collao兼任教授,主題包括AI保險的義日比較、保險商品監理的台美比較、公司隱私權的美印比較、日本的ESG揭露執法、新興科技公司治理的美歐中印比較、反托拉斯法與消費者保護標準的美歐比較,以及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比較法研究。

本次工作坊並邀請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的謝韜副教授、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林俐雯副教授、台灣大學Christopher Gulinello訪問教授、日本筑波大學山中利晃副教授、澳洲迪肯大學Zehra G Kavame Eroglu資深講師以及本中心楊岳平副主任與陳肇鴻副主任作為與談人,與發表人進行深度交流。每篇發表均分配有45分鐘的討論時間,由與談人先進行10分鐘評論、發表人進行5分鐘回應,剩餘時間則由所有與會者提問與回答,每場均有極為豐富的交流與討論機會,給予青年發表人充分吸取反饋以深化其研究成果的平台。

本次工作坊呈現出國際上商事法與金融法近年發展的多元性與跨領域性,突顯現代企業法制對創新研究的需求,不只需要面對科技變遷對企業法制帶來的衝擊,也需要深入了解不同國家企業法制的設計邏輯,才能截長補短相互對話。本中心未來將秉持企業法制研究國際化的宗旨,並與美國比較法學會以及其青年比較法學者委員會持續互動,繼續支持與發展企業法制的比較研究與國際交流,為全球企業法制提供更多創新觀點!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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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平副主任獲頒國家發展及技術委員會113年度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本中心副主任楊岳平教授於2025年4月25日出席國家發展及技術委員會主辦之頒獎典禮,獲頒113年度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的肯定。

 

 

楊岳平副主任自2018年起持續投入區塊鏈金融與虛擬資產監管的系列研究,研究議題涵蓋首次代幣發行、證券性質虛擬資產發行、交易及交割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去中心化金融、非同質化代幣、虛擬資產洗錢防制、虛擬資產跨境監管、國際虛擬資產監管比較法制研究。楊副主任關於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的研究,更在2022年華盛頓金融科技週自全球投稿脫穎而出成為四位得獎研究之一,嗣後並發表於SSCI期刊《Northwester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Business》。

 


楊岳平教授的研究成果不僅具學術價值,也對我國過去五年虛擬資產監理法制的推動產生實質影響。他受邀協助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中央銀行、數位發展部及法務部等多個政府機關,提供政策諮詢、教育訓練與法制建議,包括協助主管機關起草虛擬資產服務商洗錢防制登記制度、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虛擬資產服務商以及穩定幣相關管理辦法,實務貢獻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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