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律學堂主辦的《2025永續發展與ESG法制暑假營隊》中,CIEL 副主任、臺大法律學系楊岳平教授發表〈公司治理ESG法制與公司目的論辯〉,透過實務判決重新審視 ESG 規範背後的法理基礎。

 

 

楊教授以富味鄉油品案與漢陽案為起點,具體闡釋公司目的釐清後之ESG法制發展方向:

🔹 內部風險管理與外部守門人法制是關鍵
🔹 監理重點應在資訊揭露而非規範公司目的
🔹 過度強調ESG可能伴隨的公司治理風險與代理成本

 

本場演講提供了從判例、立法政策到監管實務的整合性視角,對ESG法制設計與企業社會責任的落實有深遠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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